06.13 我市出臺相關辦法,任用幹部看黨建

株洲網訊(株洲日報記者 胡文潔 通訊員/陳向榮 李雙)抓基層黨建成效,將成為我市考察、選拔幹部的重要參考。日前,我市出臺《株洲市任用幹部看黨建實施辦法(試行)》,明確在基層黨建工作中考察干部看的內容、提拔重用和問責幹部看的情形等,突出要在基層黨建工作中考察識別幹部。

主要做到“七看”

考察干部看黨建主要看什麼?我市給出的答案是要看政治品質、看抓黨建工作的成效、看參加黨組織生活情況等,而不積極履行黨員義務及黨建職責者,在幹部考察過程中將吃不到“好果子”。

《辦法》提出,在基層黨建工作中考察干部時應注重考察其政治品質、履行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和黨員義務方面的情況,主要做到“七看”:看對黨忠誠,強化“四個意識”、踐行“四個合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等方面情況;看黨建引領經濟社會發展方面實績情況;看參加主題教育、三會一課、支部主題黨日、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等黨內組織生活和按期交納黨費情況;看服從組織安排,參加“在職黨員進社區”等活動和承擔基層黨組織黨務工作等情況;看基層黨建聯繫點辦點、結對幫扶工作等情況;看近3年個人的黨員民主評議情況;是黨組織書記或分管黨建工作負責人的,還應重點看所在單位近3年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情況。

優秀者優先提拔重用

“《辦法》提出,要在黨建工作中識別、選拔幹部,給德才兼備的優秀黨員幹部、黨組織負責人等以更大幹事平臺。”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介紹。

《辦法》明確了推薦重用幹部看黨建的情形,被市委及以上黨組織授予“優秀基層黨組織書記”“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的,以及被授予“先進基層黨組織”等稱號單位的相關責任人,可優先提拔重用或向上級黨組織推薦提拔重用。

不力者或免職降職

《辦法》明確提出,單位基層黨建工作開展不力的,要視情況對其黨委(黨組)書記、分管黨建工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採取調離崗位、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方式予以調整。

上述負責人介紹,《辦法》明確了履行基層黨建工作不力的五種情形,包括:在省委及其組織部門組織的基層黨建督查、檢查、考核中失職失責、問題較多的;黨組織書記履行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連續2年排名最後的;同一問題連續2次被上級黨組織及其組織部門書面通報,且仍然未整改落實到位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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