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 洱海保护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1至5月水质达到Ⅱ类

人民网大理5月31日电 “通过采取一系列组合拳措施,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7年有6个月的水质达到了Ⅱ类,2018年1至5月达到了Ⅱ类,全湖水生植被面积达到32平方公里,占湖面的12.7%。”5月30日,云南省大理州召开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州环保局局长谭利强代表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指挥部作介绍。

Ⅱ类水是个什么概念?处于什么水平?谭利强介绍,地表水质量标准有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以及劣Ⅴ类。其中,Ⅰ类是最好的,只需消毒和简易净化处理即可供生活饮用;Ⅱ类受轻度污染,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也可供生活饮用,而超过Ⅴ类的水基本上已无使用功能。

谭利强介绍,上世纪80年代以前,洱海水质较好,保持在贫营养状态,但随着洱海流域人口增加和城镇化的发展,对洱海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同时,洱海的保护治理也与此相伴随。

一直以来,大理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洱海保护,明确提出“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洱海”“洱海清、大理兴”的理念,先后采取取消网箱养鱼、取消机动船“双取消”措施,大力开展退鱼塘还湖、退耕还林、退房屋还湿地“三退三还”工作,在流域内实施禁磷、禁白、禁牧“三禁”,积极开展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

尤其是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大理时作出“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重要指示以来,大理州委、州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洱海抢救模式,保护洱海流域水环境”的决策部署,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洱海,保护格局从“一湖之治”到 “生态之治”转变,保护方式从“以保护为主”向“防治结合”转变,保护主体从“部门为主”向“全民共治”转变。

大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全流域综合治理,扎实开展科学治湖、工程治湖、依法治湖、全民治湖和网格化管理“四治一网”工作,全力推进流域“两违”整治、村镇“两污”治理、面源污染减量、节水治水生态修复、截污治污工程提速、流域综合执法监管和全民保护洱海“七大行动”,开启了洱海保护治理新征程。

“把保护治理好洱海作为讲政治、讲担当的重要体现,作为压倒性的任务,摆在压倒性的位置,形成压倒性的态势。”谭利强说,组建了州、县市一线“七大行动”指挥部,组建了大理市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项目指挥部,派驻16支乡镇工作队,签订了《干部政治责任状》《项目建设单位承诺书》,系统性地推进洱海保护治理工作。

洱海流域广大群众在餐饮客栈停业停污、土地流转、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搬迁、地下井封堵等方面积极响应党委政府的号召,顾全大局,放弃眼前利益,积极参与洱海保护治理,自觉自愿成为洱海保护治理的同盟者、同行者。

当天,谭利强还介绍了洱海保护治理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当前面临的形势,以及下步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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