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未婚妻有艾滋病,該怎麼辦?

放開那孩子讓我來


艾滋病是一種危害性極大的傳染病,由感染艾滋病病毒(HIV病毒)引起。HIV是一種能攻擊人體免疫系統的病毒。它把人體免疫系統中最重要的CD4T淋巴細胞作為主要攻擊目標,大量破壞該細胞,使人體喪失免疫功能。因此,人體易於感染各種疾病,並可發生惡性腫瘤,病死率較高。HIV在人體內的潛伏期平均為8~9年,患艾滋病以前,可以沒有任何症狀地生活和工作多年。


艾滋病主要是依靠性傳播、母嬰傳播、血液傳播三種途徑。過去我國大部分艾滋病人都是因血液傳播引起的,而最近幾年性傳播得病人群已經逐年上升並已超過血液傳播。


從這些來看,你未婚妻以前可能不怎麼自愛。不過每個人都有過去麼。現在來看,無非問題出在你身上,你接受或者不接受。

如果是我的話,我就去疾控中心檢測一次,如果我被感染了,那沒辦法,就好好的在一起生活吧,兩個人互相鼓勵。如果我未被感染的話,我會果斷放棄,雖然有些不仁義。但是沒有辦法,在一起以後你們會面臨很多問題,首先你被感染的風險會大大增加,其次是你的家人,最後孩子也可能被傳染。


痛苦一時遠比痛苦一世要好的多!


以上僅是個人意見。


命中註定0718


我不知道你是如何在婚檢時得知未婚妻患有艾滋病,如果是婚檢的工作人員告訴你的,一旦被人知曉,他不僅要負法律責任(法律條例在下面),還會丟工作,所以請妥善處理自己的知曉處。當然,如果是未婚妻親自告訴你的,那麼就沒有任何問題。

《艾滋病防治條例》,裡面的第三十九條規定:未經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公開艾滋病病人的信息,包括其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肖像、病史資料等。如有違反,將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既然知道這件事了,上這裡來提問了,無非就是難以取捨,一邊愛著未婚妻,但另一邊又恐懼這個病。選擇說難也難,說不難也不難,無非就是接受和不接受,前者意味著以後的生活要麻煩一些,後者就痛苦一段時間時間。

先說接受,你會有哪些麻煩的事,首先肯定是避免自己感染,所以你要在性行為中要做好安全措施,不能有絲毫馬虎,通俗的說就是要一直使用避孕套。平常生活中也要注意血液傳播這個問題,也就是要避免未婚妻的血液進入自己體內。

如果出現意外情況,一定要記得還有艾滋病阻斷藥,可以在事件發生的24到72小時內服用,當然越早越好,2小時之內最佳。一般的大醫院都有,跟醫生說明實情就行,雖然這些藥物副作用很大,但非常有效。

其次就是懷孕的事,這個相信結婚後就會考慮,雖然艾滋病還可以通過母嬰傳播,但不代表就不能生寶寶。第一關就是備孕,這個需要你未婚妻在備服前的幾個月就開始服用預防感染的藥物,直到血液和陰道分泌物檢測為陰性,才可以同房。

儘管使用了預防感染的藥物,但還是建議在同房過程中,只在射精前取下避孕套,減少感染的風險。另外就是,女性艾滋病患者懷孕了,可以做母嬰阻斷,成功率大概有百分之八九十。

當然,你要是不能接受,就儘量和平處理,沒必要在別人傷口上撒鹽。


王醫生談精神病



未婚妻有艾滋病,她還懷孕了……你該怎麼辦?

下面跟大家分享一個故事,它告訴我們:在疾病和困難面前,你可以有多種選擇,而只有一種選擇,能讓愛發揮強大的力量,創造生機。

故事講述人:遼寧省撫順市婦幼保健院基層指導科主任孫曉旭

在一個陽光燦爛的夏日午後,我接到一家助產機構的電話。

這家機構接收了一名因腹痛入院保胎的32周孕婦,初篩為HIV感染,其配偶為初篩陰性,已經與患者本人交代病情並轉介給我。

這位孕媽媽很年輕,才19歲,而且是未婚先孕。

助產機構傳遞過來另一個信息,她們特別提醒我要注意人身安全:

——這名孕婦的男朋友在醫生交代病情時,格外激動,差點打了醫生、砸了醫院,極具暴力傾向……

我十分理解這類的準父母。

在患病的焦慮期,他們還要思考胎兒的去留、未來要承擔怎樣的責任,他們的心理一定充滿恐懼、焦慮甚至憤怒。但正是因為這樣,他們更需要心理疏導和關心啊。

孕婦已懷孕32周!母嬰阻斷的最佳時機幾乎要錯過了!時間格外緊迫!早點開始治療孩子,被感染的風險就會降低一些!

考慮到上述這些因素,我們科室的醫生第一時間開始行動,通過電話追訪孕婦預約就診時間。

第一天,孕婦問了幾個關於HIV感染的問題;第二天,情緒有些急躁,她只答應會盡快就診;第三天,乾脆連電話都不接了!

一定要儘快找到她,幫助她!

因為HIV感染涉及患者隱私,未徵得同意信息不能透漏,本來很簡單的事兒也變的格外困難。

我們商量了一下:只要電話沒關機,我們就繼續打,座機不接就換手機,一個手機不接就兩個,她總會忍不住,說不定就接了,接了我們就有希望勸她來。

幾經周折,當他們來到我面前時,已經是一週之後的事情。


女孩白白淨淨,男孩文質彬彬,年輕的讓人羨慕,看起來特別般配的一對,如果沒有這個意外他們很快會結婚,順利分娩,一家三口會幸福的讓人羨慕。

這時,他們已經度過了最初無法接受患病的階段,顯得格外平靜。

遇到這樣的病例,因為配偶未感染,我最怕的是配偶的離棄,導致孕媽媽的情緒會更加難以控制。

女孩的男朋友表示:不會離開她。

談話持續了兩個小時,他們反覆問的是孩子被感染的幾率,問我他們到底應該留下這個孩子亦或是放棄。而醫學沒有百分之百,又錯過了最好的阻斷時機,除了解釋、寬慰,我保證不了什麼。

談話的最後,男孩女孩抱頭痛哭。他們說,來的路上已經哭了一路。

我說別哭,這病沒你像的你們可怕,擦乾眼淚,堅強起來,珍惜做媽媽的機會,我會幫你的。隔天他們再來的時候,決定開始阻斷治療。

男孩很體貼的揭掉了藥盒上的標籤,怕被父母看到,之後的日子裡每天督促女孩按時吃藥。

一個半月之後,與女孩預約分娩的日期到了,女孩又消失了,男孩也不接電話!

這可把我嚇得不輕,微信短信一溜轟炸,女孩只回了幾個字:我要先結婚再生。

我知道,她是擔心男朋友在她生完不要她和孩子,結婚要先滿20歲,她20歲的生日已經是預產期後的一週。分娩隨時可能發動,但經過評估對於她自然分娩並不合適,會增加胎兒感染的風險。

又是連續幾天的苦口婆心,終於在一週後剖宮產分娩了一個漂亮的女寶寶,母女平安。

一個月後,他們登記結婚;42天、3個月孩子的核酸檢測均為陰性,未被感染幾率極大。女孩在傳染病院接受規範治療狀況良好,曙光已現。

歷經磨難更懂得生活之美,希望他們未來一切都好。

後來……我與朋友談起這個故事,大多數人嗤之以鼻,一直有人懷疑,艾滋病人生下的孩子是否真的能確保不被傳染;更有人進而指責,艾滋病人生孩子是不負責任的,即便孩子是健康的,其也會因為成長環境的異樣而難以獲得幸福。

這些懷疑和指責的背後,是或明或暗的社會歧視。

其實,現在艾滋病媽媽真正面臨的問題,不是技術,而是社會的理解和寬容。在母嬰阻斷的過程中,承受最大壓力、付出最多的從來不是醫生,而是孕媽媽自己。

人間百態,攤上這個就是世態炎涼。

身為醫生我亦是母親,我要做的就是給這些特殊母親們生存下去的意義和勇氣,讓她們像所有普通母親一樣享受著這個幸福快樂的過程,懷期望地看著自己孩子的成長。

我很欣慰的看到越來越多的艾滋病媽媽選擇孕育,並在母嬰艾滋病毒阻斷技術的幫助下,生下健康的寶寶,重燃對生命的期望。

她們的努力和堅持值得被生活善待,希望全社會多些理解和寬容,共同為艾滋病感染女性,尤其是那些艾滋母親和她們的孩子撐起一片藍天。

本期名醫:撫順市婦幼保健院基層指導科主任孫曉旭(婦女保健科主任醫師、遼寧省圍產醫學會青委會委員、遼寧省預防醫學會婦女保健分會委員)


遼瀋名醫


法律是不予許患有艾滋病等傳染性疾病的人結婚的,如果你的未婚妻之前瞞著你,導致你也患上了艾滋病,你可以請求她進行賠償!


遇上對的人,一起步入婚姻殿堂,共度餘生想想就是一件無比美好且幸福的事情。但是,對於他而言卻並非如此……婚檢過後,原本的驚喜變成了滿滿的驚恐。原來自己的未婚妻有艾滋病!

寥寥幾個字中,卻不由得讓人細思極恐啊!在愛情面前,如此疾病也未免會恐懼啊,畢竟可以說是不治之症。如果是你,你會怎麼選擇呢?是不離不棄呢?還是揮淚作別?


在這個事情之中,不僅僅是個人的情感抉擇問題,還可能涉及到一些法律上的問題!


未婚妻有艾滋病,可能致婚姻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七條規定了兩種禁止結婚的情形,其一便是“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中就包括“指定傳染病”。

這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艾滋病、淋病、麻風病等醫學上認為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其他傳染病。

根據《婚姻法》第十條的規定,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婚姻無效。


所以如果二人結婚,兩個人的婚姻關係可能會是無效的。如果之後再離婚,可能會變得十分麻煩,自始無效的婚姻關係中,也就不存在婚前婚後的財產了,進而也就沒有所謂的“夫妻共同財產”,所謂的“離婚財產分割”就會變得比較混亂了……


因此,如若沒有做好準備接受這樣的另一半,還是三思而後行。


未婚妻故意隱瞞,還傳染給了自己的話,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首先,未婚妻明知自己有艾滋病,而不告知,致使未婚夫被傳染,這侵害了未婚夫的健康權。雖然未婚妻主觀上肯定是不願意發生這樣的事情,但是對於損害的結果,她必然是負有責任的。

根據《關於辦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採取防範措施而與他人發生性關係,而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認定為刑法第九十五條第三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又重大傷害”所指的“重傷”,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所以如果該未婚妻故意隱瞞,還故意不採取安全措施發生性關係,而致使感染,就不只是簡單的侵權損害了,而構成了故意傷害罪!

小結

就算是兩情相悅而沒有上述這些情況,根據衛生部發布的《關於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見》,關於“艾滋病病毒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權利、義務與責任”的條款已指出“艾滋病病人應暫緩結婚”


所以在得知結果後,為了大家著想還是暫時不要考慮結婚的事情了。另外,你可以進行一下檢查,看看自己有沒有被傳染上艾滋病。


法律故事匯


艾滋病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去積極治療和報復社會,有些甚至有目的去報復別人,在沒有確定患這病時可以說是無意傳染,但經檢查確以後再傳染給他人就是不道德、不理智的行為。曾有新聞報道過一女人被人傳染了此病,她在心情絕望的情況下,瘋狂報復社會中無故的"好"男人們,一個月中據說讓40多個男人中招,上有官員教授,下有學生和老百姓,她後來的結局是被警察拘留,至於怎麼外罰不得而知。

不知道你未婚妻的病情怎樣,按你所知道的評估期數吧,艾滋病分為四期,1.急性感染期(不知不覺被傳染,一個月左右身體出現免疫力下降,去抽血檢查後才知中大獎)。2.無症狀感染期(被傳染後身體沒有什麼變化,貌似一切正常,抵抗力強一點的人可能七至八年才發覺身體有問題,但不會超過十年)。3.艾滋病前期(身體的健康開始靠特定藥物維持和控制,其間藥不能停,幸運的還可以吃飯二十多年)。4.艾滋病期(織器官開始被侵犯,肌肉疼痛、發燒、腹瀉、消瘦,如果侵犯到神經系統,可能出現痴呆、辨別能力的失,或者是運動功能的障礙等等,生命的天數可以開始倒計時...)。

一日夫妻百日恩,愛到海枯石爛地老天荒,不要分手讓她有機會另嫁他人,也許你自己也已經中了大獎(不中的機會應該很微少),雙方積極配合治療,讓生命維持到老年狀態……。



愚人也會笑


吃飯,喝水,握手,坐一起這些不會傳染艾滋病。

艾滋病會通過唾液,血液,傷口以及男女很親密關係傳播。

所以不必談艾滋病色變,當防猛虎般可怕。

在婚檢中檢出未婚妻有艾滋,換誰心情都受到猛烈衝擊。

平靜後,先了解未婚妻這艾滋病的傳染途徑,或是通過男女關係傳染,你要求立即分手,未婚妻也無話可說。

或未婚妻本人潔身自好,自個都不知怎麼回事,被誤傳染了。

那麼作為未婚夫的你或在這時不幫她挺她,反而嫌她棄她而去,那心也太狠了。

何況現在醫學這麼發達,很多國家已攻克艾滋病這病,不象以前得了艾滋病是無藥可救,只能等死。

如今只要查明艾滋病來源,好好診治醫療,再加上親人的支持鼓勵,不離不棄,很快會戰勝艾滋病這病魔,重新健健康康,恢復正常。

一切在於你這個未婚夫,到底愛不愛這個未婚妻?或愛?又有多深?

一切全在於你自個良心了。



6293228045君君


涼拌唄!

有艾滋病不告訴你。故意騙婚。本身就是人品不好了!

如果是生活不檢點被傳染的。更不值得原諒!

除了輸血。被輸血。鮮血。醫療工作者。被惡人故意報復。被伴侶故意傳染等。值得同情外!

凡是因為自己不檢點被傳染的。都不值得原諒!

她明明知道還故意騙你。更是無恥了!

中國原本沒有艾滋病。1985年由歪蟈鼬苛傳進來的!

2010年取消艾滋病入境限制。並保護它們個人隱私!

現在中國艾滋病明面已經100多萬了潛伏期的不知道還有多少呢?

還是結婚前婚檢吧?

前段時間不是有新聞。新郎被感染告醫生。醫生說國家保護艾滋病隱私不能說嗎?

以後最好大家都要求婚檢。而且必須要看對方婚檢報告。

否則小命不保!


識不過三


艾滋病和乙肝一樣,並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章、第七條,第二款,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之一。所以,如何抉擇,只是道德層面的東西,外人給你的建議,在一起,與分手都是沒有意義的,關鍵是你的內心的恐懼感能否消除。保護措施做的好,也有可能不被感染的!



我想題主可能將HIV(人類免疫缺陷病毒)陽性和艾滋病(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徵)這兩個概念混淆了。

當然,更希望題主的未婚妻是在婚檢時發現HIV初篩陽性,如果真是這樣,題主倒也不必過度緊張,因為有可能是假陽性,只有經疾控中心的進一步檢查才能確診。

如果已經確認是艾滋病應該怎麼辦?

如果題主未婚妻已經確診是艾滋病患者,在衛生部發布的《關於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見》中,關於“艾滋病病毒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權利、義務與責任”的條款已指出“艾滋病病人應暫緩結婚”。

所以題主暫時就先不要考慮結婚的事了,這時最主要的事情是進行疾病的治療。

具體情況可向題主未婚妻所在地的疾控中心艾防科諮詢並可免費領取藥品。

如果只是HIV陽性那又應該怎麼辦呢?

一般感染了HIV後不一定馬上發病,它可以在人體內長期潛伏,所以很多HIV陽性的人都沒有任何症狀。

目前國內外的研究結果和國外治療指南都明確指出,HIV陽性應該積極進行抗病毒治療,以達到長久抑制HIV、恢復和保存免疫功能、減少相關合並症、提高生存質量及預防傳播的目的。

令人欣慰的是,在目前技術下,HIV陽性經過抗病毒治療,大多都可以很好地生活工作。

不過這時題主一定要叮囑自己的未婚妻,在日常生活是注意不要讓別人直接接觸到她的血液。

至於你們將來是否能夠繼續走到一起,只能看你們雙方的感情以及將來的打算了。不過在婚姻法中,HIV陽性並不屬於禁止結婚的疾病。

我是北大人民醫院男科醫院張國喜,歡迎關注我,有男科問題可以私信我!有空必回!!


男科醫生張國喜


對於艾滋病患者來說,最可怕的不是艾滋病而是身邊人的歧視!

您未婚妻婚檢查出艾滋病,如果您與未婚妻發生過關係,您應該第一時間到醫院做艾滋病檢查!

1、如果未婚妻婚檢前就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而選擇故意向您隱瞞病情,這樣的話,建議您果斷和未婚妻分手!

2、如果您未婚妻是在婚檢時才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這時您就應該考慮未婚妻得艾滋病的原因是什麼,是出軌還是和您認識前就有,還是其他原因被感染艾滋病,都可以作為您是否選擇繼續和她在一起的判斷依據!

3、作為普通男人遇到這種事一般都難以接受,即使結婚後,問問自己:夫妻生活怎麼辦,生孩子的問題怎麼辦,面對家庭和社會輿論對您的壓力怎麼辦,好好自己想清楚!

最後一哥建議您還是分手吧,我們都是普通人而非聖賢,接受現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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