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小偷偷了人家的雞,當主人在追小偷時栽倒身亡,應該怎麼理論?

方園312


咎由自取。

當主人追趕時栽倒摔死了,這裡當然是指小偷死了,小偷死了當然是咎由自取。

“當主人”追趕小偷時“栽倒死了”,是指失主死了,只好自認倒黴,如果破案抓住了小偷,小偷應該負相應的責任,但不該抵命。

所以這個提問是容易含混不清的提問。應該用“小偷”和“失主”這樣準確的用詞。


淡淡一掬水


有一個老農,餵養了幾頭牛,他天天讓他兒子到山上放牛,牛一不老實,他兒子就用繩子栓在牛蛋上,使勁一拽,牛痛了就老實了。一天兒子出門辦事,老農親自到山上放牛,牛一看換人了,也就不聽話了,東一頭西一頭的亂跑。老農急的一身汗,扯著牛尾亂跑。兒子趕緊喊,那樣不行,趕緊扯蛋。


皖北負翁


我們村裡有個小偷白天在給人家幹活,收工了在人家裡吃了晚飯還喝了酒,在回家的路上順便偷了人家一根柴火,有大碗口粗,還是青岡力好柴火,也許是酒勁上來了,一頭栽倒在地,青閃力樹正好壓在脖子上,由於偏僻也沒人發現他,一晚上過來一命嗚呼了,等到第二天早上被別人發現後屍體都硬了,他的家裡人知道後無話可說,只能拖到火葬場火化了,並不像頭條裡說的倒打一扒。


蘭香茶803


這問題挺複雜的,而且所述不明,需要根據死者身份和死亡原因分六種情況進行分析。

情況一:追逐過程中主人自己突發心臟病死亡

此種情況下,小偷只有偷雞這一犯罪行為,盜竊金額不足以刑事處罰,按治安管理處罰。主人的死屬於意外事件,小偷為此不需要承擔其他的刑事責任,但還是需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

情況二:主人在與小偷拉扯過程中摔倒撞到頭部死亡

此種情況下,主人的死是在與小偷的推搡時發生的,小偷需要為此承擔刑事責任,故此時小偷過失致人死亡罪。承擔刑事責任同時也需要為主人的死承擔民事責任。

情況三:主人被小偷反身一匕首刺死

此種情況下,根據《刑法》第269條規定,小偷之前的盜竊罪轉化為搶劫罪,故小偷只成立搶劫罪(致人死亡)一罪。

《刑法》第269條,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以搶劫罪論處。

情況四:小偷在被追時突發心臟病死亡

此種情況下,有觀點認為出於人道主義,主人需要為小偷的死承擔一定民事責任,但我認為主人不應該為此承擔賠償。東西被偷去追小偷是應有之義,如果小偷意外之死還要因此怪罪追逐之人,那以後誰還敢抓小偷。

情況五:小偷在與主人推搡中倒地意外身亡

此種情況下,小偷雖然是偷了雞,但罪不至死,按法律因果關係,小偷的死亡是在與主人推搡中造成的,主人需要為此承擔刑事責任,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情況六:小偷被主人飛刀射中倒地身亡

此種情況下,主人飛刀殺死小偷,其實就是對小偷處以私刑,小偷只是偷了雞,完全超過正當防衛的限度。所以此時主人殺小偷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延伸知識一:小偷在逃跑時被車撞死責任是怎麼分配的?

一般情況下,小偷本人、撞人者、主人都要小偷死亡承擔民事責任,具體責任分配要根據案情細節來評定。

延伸知識二:小偷為躲避主人的追捕跳入河裡溺水而亡,主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小偷在主人緊追不捨之下,逼不得已跳入河裡的話,主人此時對小偷有救助義務,否則主人需要承擔不作為的犯罪。如果盡了義務但小偷還是溺死,主人可以免責。

小偷如果只是看到主人來追就直接跳水,主人也不知道小偷在哪裡,那主人無需為小偷的死承擔責任。

如大家還聯想到其他情況,煩請告知,一起討論,共同學習。


小宇宙看天下


講一個古代的故事。有一個人在寺廟借宿,走了這會又回來了。

寺院裡的主持忙問何事。那個人說,昨天睡覺身上帶走了寺廟的一棵草,所以特地送回來。

雖然主持很高興,誇獎到:真是實在人。並在交談中透露, 寺中還有一座小金佛,告訴你也無所謂,因為你是實在人。

結果幾天後,那個人偷走了寺廟裡的金佛。從這個故事中是不是能在那個故事中找到啟示呢?

偷雞人有錯在先,他偷雞,丟棄人追趕,沒有錯。有人說偷雞也不至於死啊!問題是知道自己身體不適合,何必去偷雞呢。

再說了,何必要跑呢,賠給人家不就完了嗎?所以偷雞人負全責,還要賠給被偷雞人應有損失。處理問題一定要注意,誰有錯在先!而不能看誰的損失更大,不但要看結果,更要看原因,這才是根源。


大志遠思想空間


應該怎麼理論?這是故意出的一道法律知識題吧。怎麼理論?先審好題義,從文字上理解,不是小偷死了,而是追趕小偷的人死了。《1》、小偷去偷別人的雞,雖然雞不是什麼重要財產,但小偷的行為也是主觀故意的偷竊犯罪行為。《2》、主人為不讓自己的雞被他人偷走,去追趕小偷,不慎自己摔死了。他的死是一個意外。《3》、小偷的偷竊行為,是引起雞的主人去追的直接原因。沒有他去偷雞,雞的主人就不會為避免損失去追他,也就不會在此時此刻因摔倒而死亡。所以小偷對雞主人死亡的意外負有直接的責任,可以構成因果關係。《4》雞的主人負有不慎自己摔倒的責任。我如果是法官,我判偷雞的小偷至少負80%的責任。儘管你主觀上沒有害死人的企圖,但事件的結果是人死了,就有了過失害死人的性質,當然一般不會判其承擔刑事責任。現在違法犯罪成本低,是壞人囂張,好人受氣的主要原因。


人心厚道


題目是,小偷偷了人家的雞被追趕身亡,揶或是心臟病發作致死 ,被汽車輾壓致死,逃亡慌不挨路,跳入池塘淹死,甚至誤入演習現場飲彈而亡,反正是逃逸緻死吧,現代的法律是主人要被追究賠償責任,這因有明文規定,討論已無意義。現在的問題是,主人家因保護家庭財產免遭損失而追擊小偷,小偷沒事,而主人因各種難以預料的原因而致傷,致殘,甚至死亡,那麼家人或公訴人是否可以起訴小偷負民事及刑事方面的責任呢?竊以為,只有對小偷及主人均實行保護的法律才是公正的。


老張335536


應該怎麼理論?這個你沒發理論,也沒法索賠,法院也不會支持你,你去起訴,就是自取其辱,讓全國人民都知道,成為一個笑話。


具體可以參考一下廣西桂林這幾年發生的事情,如果沒有記錯的話,兩件事,一件事是發生在2016年,桂林臨桂區,一個小偷偷狗,跑了,被偷的人追趕,導致小偷騎車逃跑時,慌不擇路,摩托車撞到樹上,死了,最後家屬起訴追趕之人,敗訴,自取其辱。

2016年11月22日,桂林養殖戶王慶在外出辦事時,發現有兩男子有偷狗嫌疑,於是急忙駕車追趕,結果在追趕途中對方的摩托車撞樹上,導致1死1傷。事後王慶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刑拘,200多戶當地村民還聯名寫了請願書為王慶求情。2016年12月6日,臨桂檢察院經過詳細審查,對王慶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決定,臨桂警方依法對王慶取保候審。王慶被釋放後,死者家屬不服,選擇起訴王慶和另一名偷狗嫌疑人徐某並索賠34.8萬餘元。2018年,桂林法院駁回家屬請求,案件受理費用6523元,由死者家屬負擔。

第二件事情,也是在桂林,為象山區,去年發生的,一個小偷去一個商戶家偷東西,被商戶家人發現小偷躲在廁所裡,揪出來,擔心他逃跑,用麻袋把小偷腦袋罩住,小偷中途窒息而亡,家屬起訴商戶,索賠81萬,最後法院駁回小偷家屬所有的請求。


兩個案例,跟你的提問非常相似,特別是第一個案子,跟你提問相似,一個偷狗,一個偷雞,結果都是被發現,被偷之人追趕,導致小偷死亡,法院的判決,就是最好的參考,那就是,你自己去偷東西。,錯誤在先,被偷之人追趕,為正當防衛,而你中途被撞死,或者栽倒死亡,均為自己的問題,跟追趕人無關,追趕人不負責任。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現在稀奇古怪的事層出不窮,無法可依。

即使小偷摔死了也摘不掉盜竊的帽子🧢

若要追責的話,首先是自身的原因,其次是父母,沒有教育好子女。

主人抓小偷是合理合法的範疇,也是保護個人財產不受侵犯的公民權利,至於小偷猝死,只是意外,不應承擔責任。


宰相204647043


我覺得答過一次,這樣問題,分倆步理論,小偷偷了東西是不對,小偷把雞偷走就跑了,雞主聽到小偷把雞偷去就Zhui結果,小偷栽倒在地,這樣問題各成擔一半責任,別看小偷把你家雞偷去了,你不要ZhUi報警讓警察給你找,你還不灘責任還能把雞給你找回,小偷還得拘留。你這一Zhui你雞找不回來還的成擔百分之50的責任,我的看法就樣理論,沒有別的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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