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如何理解清代新疆施行的“伯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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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雷曉凡,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碩士研究生,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自古以來,中華大地上就有著許多民族繁衍生息共同生活。中國傳統社會時期的王朝除了在地方上以流官進行統治外,還有許多因地制宜、因時制宜而產生的特殊官制。例如中國西南施行的土司制度和西藏地區的僧官制度等,其中頗具地方民族和宗教信仰色彩的,莫屬新疆地區的伯克制度。

回鶻人畫像

伯克制度是19世紀末以前新疆回部實行的官制,主要通行於維吾爾(回人及塔蘭奇)、柯爾克孜、塔吉克等族地區。伯克(維吾爾語:)一詞是突厥語音譯,原意為“首領”。“伯克”原本來自於回鶻(也稱回紇)政權對於官吏的稱呼,唐宋時期這一稱謂就已經出現。一般認為,回鶻人是今天維吾爾族的先祖。清代以前,伯克“惟序坐次以相統屬,無服色崇卑之別。亦無貢賦、養廉額數,均視其所轄回民之多寡貧富,恣意索取,不知撫卹。”後來中亞一些城市的統治者也借用這一名詞,自稱為伯克。

至明代以後,西域天山南路的世俗官僚也稱為伯克。大小和卓統治回部期間,回部土官和宗教僧侶對地方多有欺壓,魚肉一方。在平定大小和卓的過程中,清廷開始任命各城伯克,以鄂對為阿克蘇的阿奇木伯克、霍集斯為和闐阿奇木伯克,給三品頂戴。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大小和卓之亂基本平定,清廷保留了回部原有的伯克官職,並加以改革,將其納入清朝的官制體系。

清軍出征圖

此後清廷對原有的伯克官制進行改革。其改革內容包括:廢除伯克世襲制,改為流任;確定伯克的秩品和儀制。伯克最高為正三品,最低為七品。四品以上的阿奇木、伊什罕等伯克穿著內地官服,與滿漢官員一樣薙髮留辮,並祭拜孔子;四品以上伯克須輪流進京朝覲皇帝,稱為“年班”;實行迴避制度,大伯克不得在本城任職,中小伯克不得在本村任職;伯克的官職待遇在許多方面與中原官職幾無差別。為防之地方上伯克們橫徵暴斂,朝廷也按照內地官職的樣例發給養廉銀。

從這一系列的改革可以見得,清廷的舉措加強了對於地方伯克官職的任免與控制,加強了中央遙控的力度,也鞏固了邊疆地區與內地的政治聯繫。通過政治管理,新疆地區與內地的經濟、文化來往也日益增加,各民族間的往來也愈發頻繁。

匪首阿古柏

同治新疆回亂和阿古柏入侵後,伯克制度趨於瓦解。光緒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清廷下諭廢除各級伯克,新疆全境實行與內地相同的官僚體制。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族研究所:《新疆簡史》

費正清編、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編譯所譯:《劍橋中國晚清史》

趙爾巽等:《清史稿》

永貴、固世衡:《回疆志》

個人簡介:雷曉凡,南京師範大學中國近現代史方向碩士研究生,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長,季我努學社自媒體主編,南京民間抗日戰爭博物館館員。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抗日老戰士口述史資料搶救整理”採訪與資料整理工作。目前研究方向為民國政治史、抗戰金融史。

更多精彩內容請關注季我努學社頭條號(搜索季我努學社)及季我努學社微信公號(名稱季我努學社,搜索jiwonu)季我努學社系國內著名的歷史學民間學術社團,已出版中國近現代史料及研究作品逾3000萬字,代表作為《美國國家檔案館館藏中國抗戰影像全集》(全30卷)、《日本遠東戰爭罪行叢書》(第一輯5卷,第二輯已出1卷)。其創辦的季我努沙龍系國內最著名的公共歷史講座。


季我努學社


清朝在天山南路的回疆地區,主要實行兩種行政建制:

其一是軍府駐紮大臣制度,以喀什噶爾、烏什或葉爾羌的參贊大臣——乾隆三十年(1765)烏什之變以前,參贊大臣駐地在喀什噶爾,事後改“以烏什為總彙之地”,命參贊大臣移駐烏什;後來,乾隆五十一年(1786),清朝又將參贊大臣的駐紮地設在喀什噶爾;玉素普之亂後,道光十一年(1831),參贊大臣移駐葉爾羌——總覽回疆軍政大權,其下設辦事大臣、領隊大臣,管理阿克蘇、和田、英吉沙爾更各回城。

其二就是伯克制度。伯克(Beg或Bek)這個詞主要是指特權階層、貴族,明末時就已被廣泛用於指代官員,清朝統一新疆後對過去的伯克制度加以改造,例如廢除伯克世襲制,伯克的任免由參贊大臣等負責,確定伯克朝覲制度,規定伯克品級、養廉銀和迴避制度等等,並以伯克作為清朝政策的執行者,管理回疆地區的民政事務。《西域圖志》中對此說道:

我皇上撫定西陲,設官置輔,(伯克)仍其舊名,而寵之以天朝之品秩。自三品以下至七品不等。回人中有從戎效力及輸誠內附者,量材以授,而數之多寡,則因乎地之大小,事之繁簡,或有添設裁減,則辦事大臣隨時奏請,未有定額。

因此,伯克實際上是清朝特有的一種官職,而非封建領主。眾伯克之中,最重要的職位當屬各回城的阿奇木伯克(Akim Bek),特別是喀什噶爾阿奇木伯克,經常起到清朝與中亞國家聯絡、通信、交涉的中間人的作用。當然,伯克制度也帶來很多弊端,這在回疆地區的統治遭到本地或中亞歷次衝擊中有充分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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