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 上海龍韻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 股票情況自查報告的公告

證券代碼:603729 證券簡稱:龍韻股份 公告編號:臨2020-002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龍韻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龍韻股份”)於2019年12月24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及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案。詳情請見公司於2019年12月25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的相關公告。

公司針對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相關事項,按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海龍韻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採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嚴格控制知曉內幕信息的人員範圍,同時對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了必要的登記。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公司對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在《上海龍韻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公告前6個月(自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12月24日)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情況進行自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核查的範圍和程序

1、核查範圍

本次核查對象為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親屬,本次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均已按照要求填報《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

2、核查程序

公司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對象在本次激勵計劃公告日前6個月(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12月24日)買賣本公司股票情況進行了查詢確認,並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詢證明。

二、核查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說明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在激勵計劃自查期間,除以下6名人員外,其餘核查對象均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前述核查對象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如下:

注:莊靜娜、宋杉、張莎為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宋箭平、吳嵋為激勵對象宋杉之直系親屬,李華為激勵對象劉暢之直系親屬。

根據上述6名核查對象出具的書面承諾說明及公司核查,其買賣公司股票系基於對二級市場交易情況的自行判斷而進行的操作,在買賣公司股票前,並未知悉該次激勵計劃的具體方案要素等相關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員向其洩漏該次激勵計劃的具體方案要素等相關信息或基於此建議其買賣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公司在策劃本次激勵計劃事項過程中,嚴格按照《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及公司有關內部保密制度,限定參與策劃討論的人員範圍,並採取了相應的保密措施。公司已將本次激勵計劃的商議籌劃、論證諮詢、決策討論等階段的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了登記,內幕信息嚴格控制在《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登記範圍內,在公司發佈本次激勵計劃草案公告前,未發現存在信息洩露的情形。

三、結論

綜上,經核查,在本次激勵計劃草案首次公開披露前6個月內,未發現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勵計劃有關內幕信息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所有激勵對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不存在內幕交易行為。

特此公告。

上海龍韻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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