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案例警示】鄉道上農用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超車 結局很悲涼

【案例警示】鄉道上農用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超車 結局很悲涼

2019年8月21日,符茂某駕駛號牌為豫03-**017號拖拉機變型運輸機的農用車滿載石粉從茂名高州石鼓鎮小營村往祥山方向行駛,於15時48分途經高州市石鼓鎮祥山舊屋園村鄉道路段,超越前面同方向由林某騎行的二輪自行車時沒有確保必要的安全距離,致該農用車碰刮並輾壓林某及其騎行的二輪自行車,造成車輛損壞,林某傷重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於當天死亡的交通事故。

【案例警示】乡道上农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超车 结局很悲凉

經民警調查:符茂某所駕駛拖拉機變型運輸機的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所懸掛豫03-66017號牌是偽造號牌,在駕車通過狹窄鄉村道路沒有確保充足的安全距離後超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條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違反第十六條第三項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後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後,從前車的左側超越,在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後,開啟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等有關規定,符茂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安全提示

由於農村道路行車條件差,道路狹窄,情況複雜,個別駕駛人員的法律意識和交通安全意識淡薄,極易導致交通事故發生,事故給受害者家庭帶來沉重打擊和重重困難,生命不能重來,希望血的教訓能敲響交通安全的警鐘。

小貼士

一、農用車主要用於田間作業,在允許其通行的道路上,可從事貨運,但是不得用於載人,不能客貨混裝

二、駕駛過程中要注意保持安全車速確保安全距離,牢記安全文明駕駛。特別是行經急彎、陡坡時要嚴格控制車速,切忌猛打方向、急踩剎車、邊緊急制動邊轉彎、借對向車道超車,下坡時不要空擋滑行,上坡時注意控制車速,避免急踩油門、高速衝坡,避免車輛發生側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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