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一纸检察建议成功督促收回17宗闲置达四年之久国有土地

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中发现,鄂托克旗范围内部分建设项目未按约定动工日期开工,土地处于闲置状态,检察院对此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向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收回17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如位于鄂托克旗蒙西镇面积约700平方米的一个建设项目,约定动工日期为2016年5月6日,但该宗地至发出检察建议时一直未开发建设与利用,土地一直闲置。

检察院发现该线索后,于当日立案,并在后续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另有16宗土地也处于闲置状态。检察院向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及时调查,并确认该17宗闲置土地为建设者自身原因造成,现已按程序收回了17宗闲置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通过检察院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收回了17宗闲置时间最长达4年之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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