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農村的低保戶和困難戶,是否應該向其他村民公示?

居村夫


農村的低保戶和困難戶,是否應該向其他村民公示?

如果你深入農村,和老百姓進行座談,談的多了,大部分人都會談到低保戶、貧困戶身上來的。

對此,他們的意見相當之大,認為不公平,為何自己評不上?覺得其中有貓膩、有人情、有關係。這其中,不排除有個人利益思想作祟的,但也絕不能排除低保、貧困評定當中存在的諸多問題。

甚至於有的戶有車有樓房,子女工作也不錯,但也能戴個低保戶、貧困戶。所以說,公示是必然的,也是必須的。

但是,應該如何公示?公示怎樣的內容?公示之後又該怎麼辦?卻需要認真對待。

首先,關於低保、貧困戶的評定,不能只是鄉村說了算,應該增加大數據核查的環節。目前,各個地方部門都掌握著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家庭信息、財產信息、資產信息、車輛信息等等,特別是信用體系、稅務信息方面,完全可以共享、比對、核查出一個人的真實信息。這項並不難做。

其次,低保、貧困戶的公示,應該除了本村知曉之外,還應該放到網上接到監督。有的人明明在外工作,有車有樓房,為了在本村彰顯能耐,要戴個低保貧困戶,可是一旦到了其工作、社會上的圈子,卻可能被人恥笑。

再次,公示的內容應該詳盡。不能只是一個姓名、住址,還應該註明被評上低保、貧困的理由。另外,那些本人申請低保貧困的戶,最終沒有被評上的,也要註明理由,是不夠基本條件,還是夠基本條件卻被指標數卡下來的,或是被村民評議下來的,都要予以明明白白地說明。

當然,公示是一種手段,關鍵還要考慮公示之後怎麼辦?比如如何接受舉報?如何對作假者進行懲罰?而不是簡單地取消低保了事,還得要公開曝光,甚至予以罰款、納入信用黑名單等各種處理。否則,大家覺得即使騙取國家救助,也沒有什麼了不起。

事實上,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的行為,是有違道德的行為,應該予以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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