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合肥“少年遭6人圍毆”跟蹤:施暴或因“江湖義氣”,一人已被拘

近日發生在安徽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的一起校園霸凌事件

在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的連續報道下,引起廣泛關注

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決不等於保護未成年人所作的惡。深入剖析原因、探尋解決途徑,將干預和引導置於未管所、監獄甚至刑場之前,才是真正的‘救救孩子’。”合肥一知名作家在看了本報報道後痛心地說。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如此嚴重的霸凌事件為什麼會發生在這樣一群學生身上?他們為何在事發時還要拍下視頻?有些孩子身上還有文身,他們是如何通過入學體檢的?事件進展如何?昨天,記者就此採訪了教育主管部門、事發學校的相關負責人和警方。

追問1

為什麼打人還拍視頻?

或是為了證明自己有“義氣”

昨天,安徽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幾天他一直在為此事忙碌。對於包括小武在內的 6 名學生為什麼會毆打小軍,該負責人表示,學校正配合警方對學生們的行為進行調查。

該負責人介紹說,6名施暴學生在校內校外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朋友圈子,前段時間學校外的一名社會人員向 6 名施暴學生中的一員“反映”,自己的女朋友疑似與小軍有交集。一些施暴學生為了和校外人員間的“義氣”,開始找小軍算賬。在得知小軍回家了,更是打電話讓小軍“趕緊回來接受調查”,因為當時小軍身體不舒服,是小軍母親接的電話,就沒有理他們。後來回到學校的小軍就遭到了視頻中的霸凌行為。在這一過程中,宿舍內的一些孩子也相繼參與進來。該負責人說,令人意外的是,施暴者逼著別人錄視頻,把視頻拿給校外那個“朋友”看,是為了證明自己的“義氣”,“中職學校的學生打架事件,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多都涉及了不健康的‘江湖義氣’因素在裡面。”

追問2

小軍生活費為何不夠花?

頻被找茬後想花錢買“平安”

接受記者採訪的安徽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相關負責人稱,事件發生後,學校成立的工作組對與此相關的事情也進行了調查。針對小軍家長說的小軍生活費每天都要繳給其他孩子的問題,校方也專門做了詢問。

校方工作組調查發現,對小軍施暴的幾名學生懷疑小軍與校外人士的女友有交集之後,就開始威脅小軍。小軍就花錢買了一些香菸等物品,交給這幾名學生,想以此保個平安,讓這些學生不要打他。所以,小軍開學之後,錢老是不夠花。

此外,這名負責人透露,學校調查發現,6名施暴學生都是合肥本地人,有部分學生是今年才進入該校,因為開學還沒幾天,所以老師對他們還不是太瞭解。事後校方經初步瞭解發現,有部分涉事學生以前成績不太好。

追問3

學生為何有文身?

校方稱無權檢查學生有無文身

昨天,安徽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一位處理此事的陳主任告訴記者,在招生的時候,這幾個學生都是家長送來的,當時沒發現他們有什麼明顯問題。對於孩子身上的文身,陳主任稱學校針對新生的入學體檢主要是檢查有沒有比較嚴重的傳染病,對於孩子身上尤其是隱私部位的文身,在入學體檢過程中無法發現。對於事發視頻中胳膊上的文身,陳主任解釋稱,當時學校也發現了個別孩子有文身的情況,並和學生家長做了交涉。家長稱孩子不懂事,並當場寫了保證書,保證會帶孩子將身上的文身清除掉。不過,陳主任說,據他了解,文身想清除掉並不是那麼容易。

該校另一名負責人稱,中專學校無權檢查學生有無文身的情況,學校作為教育機構,不能拒絕任何一個願意接受教育的孩子來上學。


合肥“少年遭6人圍毆”跟蹤:施暴或因“江湖義氣”,一人已被拘


最新情況

其中一名施暴者被拘留

昨天,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說,這起校園霸凌事件報到該廳相關科室後,工作人員正在抓緊處理。合肥市教育局相關人士也表示,教育系統已經介入此事。

安徽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前天,合肥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長等到現場對此事件的處理進行調查、指導。該負責人表示,6 名施暴學生目前都已經在派出所,“當時我們希望能協調,後來隨著事情的發展,警方介入立案,目前一切都以警方的調查處理為主。”該負責人表示,據最新情況,警方調查發現6名施暴者中有一人已達到法定年齡,目前該施暴學生已經被拘留。

昨天下午,負責處理此事的合肥市經開區蓮花派出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們看到這個事情的時候,也感覺很不可思議。但是事情已經發生,我們將嚴格按照法律程序來,對於觸犯法律的該怎麼處罰就怎麼處罰。我們正在全力調查此事,相信很快就會有結果。”

相關案例

案件未成年施暴人獲刑

★2017 年 2 月 28 日 15 時至22時,北京市西城區某職業學院的一名女學生朱某,夥同另外四名女被告人在學校女生宿舍樓內,採取惡劣手段,無故毆打、辱罵兩名女學生。其間,五名女被告人還脫光了一名被欺凌女同學的衣服予以羞辱,並用手機拍攝了羞辱、毆打視頻,事後還在自己的微信群內小範圍進行了傳播;其中一名被害人,當天先後被毆打了三次。

經鑑定兩名被害人均構成輕微傷,其中一名被害人精神抑鬱。

法院認為,被告人朱某夥同另外四名被告人無故隨意毆打他人,造成二人輕微傷,辱罵他人情節惡劣,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嚴重影響公民的正常生活,破壞了社會秩序,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應予懲處。

鑑於五名被告人實施犯罪時均未滿十八週歲,在被羈押後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並考慮到五名被告人的父母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且取得了被害人諒解,依法對五名被告人從輕處罰。2017年11月2日,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朱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趙某、李某、霍某、高某犯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2016 年 12 月 14 日,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發生在校外的未成年人欺凌案件:看對方不爽,就扇耳光、用腳踹,並強迫脫光上衣裸體跳舞,還拍攝視頻上傳網上。據瞭解,八名被告人除王某乙為成年男性,其餘被告人均為女性,犯案時基本在十八週歲以下。五人為高中生,其餘三人無業,最小僅15歲。

鹿城區法院審理後認為,蹇某、徐某、婁某、陳甲結夥以暴力、脅迫的方法聚眾在公共場所侮辱婦女,蹇某、徐某、王甲、王乙、婁某、陳甲、施某、潘某結夥非法拘禁並毆打他人,已分別構成“強制侮辱婦女罪”“非法拘禁罪”。蹇某、徐某、婁某、陳甲兩罪並罰。法院稱,考慮部分被告人具備自首情節,犯罪時年齡已滿 16 週歲未滿18週歲,並結合其各自在此案中所起的作用,一審判處蹇某有期徒刑6年6個月,徐某有期徒刑5年,婁某有期徒刑4年,陳甲有期徒刑 3 年 6 個月,施某、王甲各有期徒刑 10 個月,潘某有期徒刑 9 個月,王乙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法官稱,從此案犯罪參與人員的家庭背景、個人經歷來看,多名被告人均缺乏家庭關愛和教育。這些處在青春叛逆期的少女,因家庭原因,加上社會不良習氣的影響,建立了群,覺得無聊或看哪個人不順眼、甚至不爽,就在群裡說自己無聊要打人,她們的不良心理進一步膨脹,從而更為叛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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