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8 民國初年北京“太監離婚案”詳解

民國初年發生了一起令京城百姓街談巷議的太監與妓女離婚案。清末有個叫張靜波的太監出宮獨居,他年老體邁,身單影只,便想找房妻室。後經媒婆介紹,認識了一個名叫王月貞的私娼。王月貞的母親提出,如果張太監能夠為王月貞支付300兩銀子的身價,並幫王家償還所有的債務,就將女兒嫁給他。

張太監答應了王母的要求,王月貞便嫁給了張太監。新婚一年多,辛亥革命爆發,清王朝被推翻。一天,王月貞母女趁張太監外出會客之機,悄悄帶著金銀細軟離開,當張太監四處查找尋訪之時,突然接到法院的傳票。原來王月貞已向法院遞交狀紙,要求與張太監離婚。王月貞聘請的律師是曹汝霖。曹汝霖1877年出生於上海,曾留學日本學習法律專業,回國後參加了留學生特科考試,獲得第二名,中進士。辛亥革命後,曹汝霖成為第一批取得律師資格的律師。

民國初年北京“太監離婚案”詳解

曹汝霖在狀紙上替王月貞提出的離婚理由是:第一,張靜波身為太監娶妻既傷風化又不人道;第二,張靜波虐待成性,王月貞不堪忍受;第三,張靜波曾經婚娶,置前妻不顧,再娶少妻,構成重婚。

開庭時雙方唇槍舌劍,張靜波提出離婚可以,但王月貞必須退還娶她時的三百兩銀子的身價以及捲走的金銀財寶,否則不同意離婚。曹汝霖指出:人身不得為所有權目的物,前清之際,已是厲禁,何況現在已是民國;如果要求王月貞償還300兩身價銀,就等於承認人口買賣,而解除婚姻關係,則與身價銀無關;原來娶王月貞的身價款沒有償還之理。王月貞所攜帶的財物,有相當一部分是她自己的首飾和物品,理應歸王月貞所有。

民國初年北京“太監離婚案”詳解

張靜波又稱,曾在王月貞出嫁之前代為清償債務,有字據為證。曹汝霖辯稱:張靜波當初為王月貞償還債務純屬自願。王月貞因張靜波代為還債,故願為其使女。王之於張雖負有債務,但以勞動力為還債工具。且張靜波娶王月貞為妻後,夫妻財產並無區別,不論婚前各自財產多寡,婚姻成立之時,財產即為共同所有,張王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已經消滅。

曹汝霖指出張靜波在進宮當太監前曾經婚娶,現當年所娶之妻仍然健在,並未離異,張太監置前妻不顧而再娶,實屬不義。曹汝霖進一步申辯離婚關係到公益之事項,若因錢債之故,而拘束離婚之自由,與共和體制以及民國法律精神相悖。

在庭審中曹汝霖以自由、人道的新詞和有傷風化、有失仁義的舊理進行論辯,巧舌如簧。最後審理結果,審判官幾乎全盤接受了曹汝霖的意見,准予離婚,但認為王月貞攜帶金銀珠寶外逃無理,其應分期將財物償還給張靜波。

民國初年北京“太監離婚案”詳解

曹汝霖也因為這起離婚案而時名滿京城,後任國民政府外交總長的顧維鈞曾評價曹汝霖說:“……與其在外交部,特別是當簽訂‘二十一條’時共過事。就我們所共之事而言,我始終感到曹先生是一位能幹的外交家,是擁護國家利益的。”曹氏曾在回憶錄中談起“火燒趙家樓”一事也說:“此事距今四十餘年,回想起來,於己於人,亦有好處。雖然於不明不白之中,犧牲了我們三人,卻喚起了多數人的愛國心,總算得到代價。”

值得一提的是,曹汝霖與陸宗輿、章宗祥都原籍浙江,又同去日本留學,1904年一同歸國參加“經濟特科”,被清廷授主事職銜。曹汝霖任職商部商務司,後調外交部。北洋時期當了大官,幾次喪權辱國,向日本大借款,還是“二十一條”談判的參與者,被視為親日派,所以“五·四”運動中曹氏受打擊最沉重。而最令曹汝霖生氣的是,火燒曹宅說蜂起,有漏電失火說,有曹家家人趁火打劫說,而支持、同情學生運動的報刊,也多采用此二說。當然目的是保護學生免遭當局迫害(學生激於義憤,首先點火者即當年北京高等數學科四年級學生匡互生,後隨毛澤東在湖南從事驅張運動,1933年病逝)。

民國初年北京“太監離婚案”詳解

6月10日總統徐世昌頒令罷免曹、陸、章三人職務,也否認學生燒燬曹宅,曹汝霖在醫院看到報紙後,大為生氣,馬上找徐質問。始憤而以辭去交通總長等職務洩憤。罷官之後,仍擔任交通銀行經理(當時報章說曹辭去交通銀行經理職務,實際依然保留)。但他經“五·四”風波,受刺激很深,發誓不再過問政治,願做在野之民。他先潛往東交民巷法國醫院。一天後又躲進東單三條同仁醫院,仍覺得不保險,又搬到北海團城(當時團城由京綏鐵路局管轄),閉門謝客。

1919年冬,曹又避到天津德國租界居住。他每以宋人戴復古《飲中達觀》表述自己今後的志向,其詩云:“人生安分即逍遙,莫問明時嘆不遭。赫赫幾時還寂寂,閒閒到底勝勞勞。一心水靜唯平好,萬事如棋不著高。王榭功名有遺恨,爭做劉阮醉陶陶。”看來,曹汝霖是將安分守己視為座右銘的。儘管如此,曹汝霖的心情一直鬱鬱寡歡。因為他儘管在租界當寓公,深居簡出,但人們並沒有忘記和原諒他。他的兒子在天津南開讀書,卻沒有一個同學肯與他同坐,這位曹公子只好隔坐獨桌。課間、放學,也沒有一個同學理睬他。這種情況,曹汝霖不會不知道,其內心痛苦之狀可想而知。

曹汝霖一切罪與責大抵在於親日,不過,親日在那時候是一種普遍的情感傾向,有志氣的年輕人大多會東渡日本留學、取經,孫中山、黃興等人都比較親日。問題在於在日本帝國主義步步謀劃中國的大環境下,曹汝霖恰巧又處於中日外交交鋒的漩渦,而北洋政府又不具備同等的博弈能力,正所謂弱國無外交,對於外交官能說,只能努力的爭取國家利益,很多時候只能是次優選擇。但這種無奈、無助往往不會被國民理解,反而會極易被冠以“大漢奸”、“賣國賊”的罵名,就像清末的李鴻章一樣。

從此,曹汝霖戴上了一頂“賣國賊”的帽子寫入歷史教科書,若不是汪精衛等人行徑更加可惡,可能民國第一賣國賊,也就非曹汝霖等人莫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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