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花季少女、老光棍、村幹部及其他

花季少女、老光棍、村幹部及其他

花季少女、老光棍、村幹部及其他

報載,一人販子從外地拐騙來一位少女,賣給某村的老光棍為妻。這位少女哭鬧不已,怎奈她身單力薄,反抗無力,終於失去少女寶貴的貞操。她悲痛欲絕,憤然逃出,可是被老光棍發現捉回後,用棍棒著實“管教”了一番。她的身心遭到了極大的摧殘。

一天,這位少女偶遇村裡的一位幹部,向他哭訴了個人的不幸遭遇,請求他護送自己回孃家,可這位村幹部卻說:“把你送回家,他(指老光棍)向我要媳婦怎麼辦?咱不做這種缺德事呦。”

此事如出現在動亂年代,不算怪事。如今國家的法制已經健全,那位村幹部的做法令人咋舌。

看來,人販子之所以能自由自在地活動,是因為他踏進了沒有風險的“樂土”。不是麼,他拐賣人口,沒人告發;牟取鉅款,沒人干涉。也許這位村幹部認為,人販子為本村村民弄來個媳婦,是買賣公平,合乎情理的。我想,這位老兄不會因此向人販子發放“紅娘獎”吧。

更可悲的是,當少女求他做“保護傘”時,他竟以“不做缺德事”為由,為自己開脫責任。且不說他們已經觸犯了法律,單就“缺德”一詞而言,人們也會打出很多問號:拐賣婦女者缺德不缺德?姦汙少女者缺德不缺德?見危不救者缺德不缺德……

一些農村幹部群眾法制觀念淡薄,即使學法也是敷衍了事,不學法、不知法、很難保證不犯法。

上述例子應該引起人們的深思。

花季少女、老光棍、村幹部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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