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
是城市发展的动力!
去年11月,
为招揽全球英才,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新城)
放了个“大招”——
重磅推出金沙英才“黄金八条”。
“黄金八条”中提及,
会给予各类人才安居补助。
今天,
诚意满满的下沙新城,
将兑现这条承诺!
莎莎
本科1万元,硕士2万元,博士类3万元,往届、应届均可申请!一次性生活补贴,购房补助,都有!快来看看吧~
一次性生活补贴
申请对象
◆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人才
◆本科类人才:
国内外知名高校(世界前200所高校、国内双一流高校和前“985”、“211”高校等)和开发区内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高校名单见附件7)。
申请条件
申请人条件
1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引进到开发区内经认定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2
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3年9月6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人才可放宽至55周岁(1963年9月6日后出生)。
3
申请人已在区内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社保和六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外籍申请人需已缴纳六个月以上社保或缴纳六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
单位条件注册和纳税均在开发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研发机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重点引进的高端创新平台、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结果为A、B、C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列入重点服务业企业名录中的高端服务业企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经开发区认定的科技型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8)。
具体企业名录,见附件8
补贴标准
本科类人才:一次性补贴1万元
硕士类人才:一次性补贴2万元
博士类人才:一次性补贴3万元
(符合申请杭州市新引进应届硕士博士等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条件的至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http://rc.zjhz.hrss.gov.cn/进行申请;开发区一次性生活补贴与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
申请材料
1.《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申请表》(需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的完税证明;
5.应届毕业生提供《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和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非应届毕业生和外籍人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
申请流程
购房补助
申请对象
◆开发区内企业自主培养的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省“万人计划”(“千人计划”)、市“521”计划等领军型人才;
◆新引进到开发区企业工作并落户在开发区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已在区内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社保和个人所得税
●外籍申请人需已缴纳六个月以上社保或缴纳六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
●申请购房补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需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引进到开发区企业工作。
购房条件
●2017年1月1日以后在开发区内自购的首套商品房。
●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其他住房,且未享受过杭州市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具体由开发区建设局审核确认)
补贴标准
1.开发区内企业自主培养的
● 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
150万元(最高总额)
● 省“万人计划”(“千人计划”):
100万元(最高总额)
● 市“521”计划等领军型人才:
60万元(最高总额)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0万元(最高总额)
申请材料
1.《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类人才购房补助申请表》(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2.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证明(家庭户口提供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外籍人士提供在华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件,未婚、离异、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交未婚申明具结书;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证书(属劳务派遣的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的完税证明;
5.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
6.正式购房合同、发票、房产证等相关购房证明;
7.申请人承诺书(按模板办理并签字盖章);
8.按照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条件申请的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归国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申请流程
其他
● 符合一次性生活补贴和购房补助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同时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和购房补助;
● 受理部门将对每年企业提交的继续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名单进行年审,核查社保、个税、房产等相关情况,对年审发现不再符合购房补助条件的,将停止发放购房补助;
● 申请材料各复印件需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提交;各用人单位提交材料时请同时提交开发区各类人才安居补助汇总表;
受理开始和截止日期:
网上开始受理日期:2018年9月6日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8年9月28日
受理地址:
大创小镇办公室(下沙科技园路新加坡科技园二期13幢A座3楼)
受理咨询电话:
0571-85776221、85776257、86870920
相关资料及表格,
| 版式:盛 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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