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金鄉:未成年人駕車釀事故 雙方司機竟是同村人

濟寧新聞網8月15日訊(記者 李春 董靜)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未滿十八週歲是不允許駕駛機動車的,而金鄉卻有兩個缺少家長監管的高中生,因駕駛摩托發生了交通事故。

通過現場監控視頻瞭解,在金鄉縣新華路與緡城路交叉路口發生了一起事故,一輛左轉彎小型貨車和一輛摩托車相撞,造成摩托車兩人不同程度受傷。金鄉交警大隊事故科副科長程建軍:“小型貨車在左轉彎的過程中沒有讓行,沒有讓直行的車輛通行,在這起事故中,摩托車駕駛員在過路口時有一個轉頭的動作,對前方車輛觀察不夠。”

轉彎未讓直行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不過民警在調查中發現,兩名摩托車上的傷者均為學生,無駕駛證。金鄉交警大隊事故科副科長程建軍:“兩輪摩托車駕駛員未滿十八週歲,未取得駕駛證,在通過路口的時候未安全通行是這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事故發生後,兩摩托車傷者被送往醫院,隨後雙方家長也趕到醫院,在協商事故處理時,發現小貨車司機竟是同村村民。金鄉交警大隊事故科副科長程建軍:“雙方駕駛員在醫院處理事故的時候瞭解到,他們兩個還都是同一個村裡,相距縣城30多公里。”

沒想到跑三十多公里在城裡相見,不過見面的方式不太好,唯一慶幸的是兩個孩子傷勢並不嚴重,最終雙方協商解決了這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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