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關注」彩禮超兩萬以販賣人口論處?移風易俗當有法治思維

「關注」彩禮超兩萬以販賣人口論處?移風易俗當有法治思維

“訂婚彩禮不超過兩萬元,索要彩禮過多者,交公安機關調查,嚴重者以販賣人口或詐騙論處。”近日,某地一份“街道辦紅白喜事操辦標準”的規定引發輿論關注。當地相關負責人回應稱,這是為了抑制農村高額彩禮,倡導婚俗新風。

長期以來,天價彩禮加重群眾負擔,甚至發生因婚致貧,備受詬病,倡導新風尚推動移風易俗逐漸成為社會共識。不過,對發佈此種規定,社會公眾並不買賬,原因在於其沒有釐清權力的邊界,缺乏法治的思維和方式。

基層社會治理中各項工作的推進,都必須在法治的框架之內,倡導移風易俗也不例外,不能簡單粗暴地依靠發佈規定了事。要知道,這種“堵”出來的改變,不僅有違法治精神,也難以達到預期效果。

對於公民而言,法無明文禁止即自由;對於政府公權力而言,法無授權不可為。這是基本的法理邏輯,也是現代法治的應有之義。現行法律並未禁止也未規定彩禮的具體數額,因此街道辦也不能劃定標準,更無權作出“嚴重者以販賣人口或詐騙論處”的判斷。

此次某地“紅白喜事操辦標準”之爭,折射出基層社會治理中如何處理好目標和方式之間的關係。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的問題,考驗著治理者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既要主動回應關切,還要讓權力運行必須於法有據。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嚴格遵守憲法法律,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把政府活動全面納入法治軌道。不久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強和規範源頭治理,遏止亂髮文和“奇葩”政策文件出臺,其目的也是給公權力運行戴上法治緊箍,促進依法行政。

事實上,婚喪嫁娶的風俗中,埋藏的是價值觀變遷的種子,需要在創新中做好教育引導。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當下,一些地方善於激活鄉土社會中的道德力量,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的同時,引導村民進行自治,制定村規民約進行倡導,利用“紅白理事會”對村中大操大辦的行為進行監督勸誡等等,都是有益的嘗試。


來源:人民日報,綜合:人民網(ID:people_r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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