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我怕我做的不夠好讓你覺得愛情不過如此,可最後我還是沒能做好

我怕我做的不夠好讓你覺得愛情不過如此,可最後我還是沒能做好

分手之後,我就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在一段感情中,到底怎麼才算對一個人好,怎麼才能恰當的表達自己的愛。

曾經我以為,愛就是一種本能,只要發自內心,哪怕不說出來,對方也能夠感知到。但現實告訴我不是這樣的,學會恰到好處的表達,或許比自己懷揣著一顆熾熱的心更重要。

一、給她想要的,而非你想給的

我經常在網絡上看到吐槽,說自己的家長,動不動就會說:我這都是為你好、我為你好才……

殊不知,人一旦開始談戀愛,也很容易化身成這種「為你好」型的家長,包括我自己也犯過類似的錯誤。

為她好不是你覺得自己對她很好,而是她覺得你對她好。這句話很繞口,但請一定要記在心中。在愛情裡,感動自己是一種悲劇。

我幹過很多類似的蠢事,比如不知道信了誰的邪,每到生日節日紀念日就給並不化妝的她送化妝品、給她送一些壓根用不著的首飾等等。我心裡總想著女生應該都會喜歡這些東西的,這種愚蠢的想法,就跟所有男生都覺得沒有故事的女同學會喜歡大型毛絨玩具一樣,哪怕同學的宿舍還不到20平米,床位只有一米二。

卡路的男友小姚,就是個自我感動型男友。

在卡路的同事、閨蜜們看來,小姚是個典型的好男人。卡路每天六點半下班,小姚五點多就在公司樓下,一站就是一個多小時,等著卡路下班;每週五晚上都會請卡路去看一場電影,不論寒暑,風雨無阻。

小姚還喜歡時不時給卡路製造一些小驚喜,例如給卡路買一些非常漂亮的小零食、送卡路昂貴的限量款香水、出差提前回家給卡路準備晚餐等等。

但很多時候,卡路卻很無奈。

「他在樓下等我,我下班連跟同事閒聊幾句的時間都沒有,每天都要急匆匆的打卡下樓。有時週五累得半死還要去看電影,不去就撒嬌打滾,軟磨硬泡。也不問我喜歡什麼,只管挑自己想看的買票」

「我不喜歡吃甜食,他買的我不吃有怕他多心;我的鼻子很敏感,聞到香水的氣味就會打噴嚏,所以我自己從不用香水,可他花那麼多錢買的,我也只能裝作很喜歡的樣子了。」

「跟朋友吃個飯,中途他一個電話過來叫我回家,說在家給我準備了燭光晚餐。」

很多時候,自己喜歡的不代表對方也會喜。愛一個人,一味給予只是在做感動自己的無用功,有時多想想,你能夠偉大到去給她擋一百顆子彈,為什麼卻無法給她最需要的東西。

二、把她當一個人,而不是私有物品

不論男女,一旦開始談戀愛,總會不自覺地去「物化」對方,把對方當成自己的私人財物。有人把這解釋為動物的領地意識、佔有慾、本能,而我卻認為,這是非常不尊重對方的一種行為。

在情侶關係裡,很容易出現的一種情況就是:我是這麼做的,所以你也要這麼做。

例如小姚,他犧牲了大量陪伴朋友、家人的時間,推掉了大量的應酬,每天接卡路下班,陪卡路回家……那麼,小姚是否有權要求卡路做出他同樣的犧牲用以陪伴他?

沒有!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有人選擇犧牲,也有人選擇保留;有人選擇奮鬥,有人選擇墮落……不論選擇什麼,最終的結果都是對自己負責,而非給伴侶、家人的交代。沒人有權干涉他人的選擇!

你覺得自己都能放下所有來陪她,對方為什麼做不到?可每個人的時間都是自己的,她有自己的朋友和家人,作為戀人,拿自己跟對方的親友對比,進而吃醋,進而獨自鬱悶是一種非常愚蠢的行為。大家都是人,不要指望她只崇拜你、愛慕你,只會溫柔的對待你。

人先自愛,方能愛人。所謂愛情,歸根結底在於四個字:將心比心。不要說愛是無私的,不求回報的,那是賤,是騙自己的。更多情況下,愛就是在雙方平等前提下,進行著更加親密的禮尚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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