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朔州市朔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九條措施

朔州市朔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九條措施​​ 朔州市朔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3月5日訊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各級黨委、政府和市局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市場監管部門職能作用,3月5日,朔州市朔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出臺九項措施優化監管服務,堅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助企復產“兩不誤”,積極落實企業復工復產措施,主動對接企業需要,強化精準服務,做好諮詢服務、協調和技術指導幫助工作,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全力推進企業復工復產。

朔州市朔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九條措施


一、允許餐飲業可恢復經營,但需做到“六個必須”。

二、允許健康證明延期使用。食品藥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在疫情防控期間有效期限屆滿的,可延期使用至本次疫情防控二級響應解除後30日內。

三、允許中央廚房、集中配送單位和大型餐飲單位為企事業單位開展集體用餐配送業務。

四、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和藥品經營零售企業許可(備案)資質期滿,在維持現有條件不降低情況下,可自動延期至疫情解除後1個月內。

五、延長電梯維保週期。疫情防控期間,在保障電梯安全運行基礎上,維保單位與使用單位協商一致後,可適當延長維保週期。

六、凡企業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原則上實行即時受理、即時審查,材料齊全、符合移出條件的,及時做出移出決定。對因受疫情影響暫時地址失聯的企業,可以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七、生產、經營疫情防控相關物資的企業,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經企業申請,可以簡化流程、特事特辦、依法儘快移出。

八、除雙隨機抽查、投訴舉報、上級交辦事由外,不得隨意入企檢查,減少執法擾民。

九、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對非主觀故意和情節輕微並及時糾正且未造成重大危害後果的首次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加強行政指導,給予免罰處理。​下一步,朔州市朔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強化責任擔當,繼續加強與上級業務部門的對接,及時跟進和落實相關政策措施,更好地服務復工復產,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助推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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