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5 公司合同的格式条款为什么法院不认可?最后公司还是赔钱?

公司合同的格式条款为什么法院不认可?最后公司还是赔钱?

在很多租赁合同、旅游合同、托运合同、保单合同中,公司一般都会在合同中加入一些格式条款,很多人都看到如下条款:

旅游合同中,经常会看到“因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第三方行为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类似的条款。

托运合同中,经常会看到“此单有效期一个月,在30天内以后对于本公司托运的货物,本公司不负任何查找责任”类似的条款。

4S店进口车合同中,经常会看到“无质量问题不退不换,此车为美(欧)规车,无质保。”或者“任何未在本公司特约销售服务店进行定期保养及修理的车辆,将失去保修权利”类似的条款。

房产中介合同中,经常看到“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若有违约,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中介公司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类似的条款。

但是,九楼律师说:并不是所有的格式条款在发生争议时法院都会支持的。

公司合同的格式条款为什么法院不认可?最后公司还是赔钱?

一、什么是格式条款?

简言之,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公司合同的格式条款为什么法院不认可?最后公司还是赔钱?

二、为什么有些格式条款法院不认可?

在最基础的《合同法》中,对于格式条款,法律有明确的认定。

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另外,在其他法律法规中,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险法》、《旅游法》中,直接或间接的对格式条款作出了一些约束。

公司合同的格式条款为什么法院不认可?最后公司还是赔钱?

三、作为公司法律顾问,如何避免公司合同中的格式条款被撤销、被无效呢?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因为提供格式条款方一般是民事合同关系中较为强势的一方,为了保护弱者的利益,达到公平的目标,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对格式条款进行了限制,作为起草或审核合同的公司顾问,一定要确保以下几点:

(1)合同要保证一定程度的公平!

民事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签订,格式条款应公平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加重对方或者免除自己的责任。

(2)格式条款一定要醒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要提示对方注意该条款!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对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说明。

1.要用“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包括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作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要举证证明对其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

2.格式条款的提供方不能认为理所当然,将相关条款置于合同底端或采用较小的字体陈述,相反,应当加粗或加黑,另外还尽可能尽到提示义务,应遵循法律的相关规定,履行特别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实现合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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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鹏律师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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