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 旅遊產業高層次人才即日起可申報 入選後享受優惠政策多

【入選人才可享受這些優惠政策】

●入選人才可享受最高50萬元工作生活補助金、我市人才安居政策、子女入園入學擇校、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獎勵、每人每年最高3萬元的培訓補助,以及申領“金鷺英才卡”等方面優惠政策。

●入選的柔性引進領軍人才,在廈服務滿6個月後可申請最高15萬元工作生活補助金。

●入選“海納百川”領軍人才特殊支持計劃的本土旅遊人才,可享受30萬元特殊工作經費支持。

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即日起可申报 入选后享受优惠政策多

臺海網12月2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 上月召開的廈門市文化旅遊會展產業大會上,一系列扶持政策以書面形式印發,我市將在更高起點上全力加快文化旅遊會展產業高質量發展。

在這些扶持政策中,《廈門市旅遊產業高層次人才計劃實施辦法》加大了我市旅遊產業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力度,為建設國際濱海花園旅遊名城提供強有力的智力支撐和人才保障。

記者從廈門市旅遊產業人才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旅遊人才辦”)獲悉,2019年度廈門市旅遊產業高層次人才即日起可申報,申報時間截止到12月20日。今日,市文旅局將通過本報解讀政策中受關注較多的問題。

哪些人才可以申報?

一、根據《廈門市旅遊產業高層次人才計劃實施辦法》,2018年1月1日以後由我市旅遊企業引進,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滿足以下條件的,可申報2019年度廈門市旅遊產業高層次人才。採用柔性方式引進的應簽訂合作協議,並在我市累計服務時間不少於6個月。已入選人才不再重複申報。

1.領軍人才

年薪不低於50萬元(旅遊飯店不低於100萬元),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曾在國內外知名高端旅遊飯店擔任中高級管理職務,擬來我市五星級旅遊飯店擔任企業正職或副職。

曾在5A級景區或國內外知名主題樂園等擔任中高級管理職務,擬來我市4A級以上旅遊景區擔任企業正職或副職。

曾在國內外知名航運企業或郵輪擔任中高級管理職務或副船長及以上相應職務,擬來我市郵輪企業擔任企業正職(船長)或副職(副船長及其相應職務)。

曾在國家甲級資質的旅遊規劃設計單位從業5年以上、獨立承擔過4A級以上景區以及旅遊文創項目的主設計師,擬來我市旅遊規劃設計企業擔任企業正職或副職。

曾在國內外知名企業擔任高級管理職務,擬來我市旅行社、旅遊電子商務、旅遊裝備製造服務等企業擔任正職或副職。

2.高級人才

年薪不低於30萬元(旅遊飯店不低於40萬元),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曾在國內外知名高端旅遊飯店擔任5年以上中高級管理職務,擬來我市四星級以上旅遊飯店擔任相應職務。

曾在4A級以上景區或國內外知名主題樂園等擔任中高級管理職務,擬來我市A級旅遊景區企業擔任相應職務。

具有5年以上旅遊規劃設計從業經驗,至少獨立完成或主要負責10個以上景區或旅遊文創設計項目,擬來我市旅遊規劃設計企業擔任中高級管理職務。

曾在國內外知名旅遊企業擔任中高級管理職務,擬來我市旅行社、郵輪、旅遊電子商務、旅遊裝備製造服務等企業擔任相應職務。

二、對2018年之前已在我市旅遊企業就業的人才,如符合前款條件,可根據《廈門市領軍人才特殊支持計劃暫行辦法》申報“海納百川”領軍人才特殊支持計劃。

三、對於特別優秀或重點企業、重大項目等需引進的關鍵性高層次旅遊人才,可根據“一事一議、上不封頂”原則,由市旅遊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後,提交市委人才辦研究決定。

新政較此前人才政策有哪些不同?

為進一步推動我市旅遊產業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市文旅局會同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對原《廈門市旅遊產業高層次人才集聚暫行辦法》及其實施細則進行修訂,印發《廈門市旅遊產業高層次人才計劃實施辦法》,主要修訂以下方面內容:

一、不再保留創業型領軍人才的扶持內容,對於擬來我市創業的旅遊人才,符合“雙百計劃”規定條件的,可按程序向市高層次人才引進專項辦提出申報,入選後享受最高500萬元的創業扶持政策。

二、拓寬引才渠道,對我市旅遊企業在不改變原有人事、檔案、戶籍、社保等關係前提下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新增扶持內容。

三、適應人才引進競爭,提高人才工作效率,取消遴選程序中專家評審環節,由市旅遊人才辦根據申報材料對用人單位及人才進行資格資質初審,提出入選建議名單,經市委人才辦審核後,報市旅遊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認定。

四、擴大人才政策適用範圍,豐富領軍人才、高級人才類別,將旅遊新業態納入扶持政策中。

【貼士】

提前解約離職或被辭退如何處理?

用人單位應於1個月內向市旅遊人才辦報備。人才提前解約並去往外地工作或被辭退的,應立即停止其繼續享受本辦法規定的優惠政策,離職後仍在我市其他旅遊企業就職的,由市旅遊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繼續享受。

【服務】

●申報日期

2019年度我市旅遊產業高層次人才申報時間為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截止。

●申報流程

符合上述條件的人才(含柔性引進)應於規定時限內,登錄廈門市文化和旅遊局政務網(wlj.xm.gov.cn),查閱《廈門市旅遊產業高層次人才計劃實施辦法》,下載《廈門市旅遊產業高層次人才申報書》,如實填寫表格、備齊相關證明材料,由用人單位作為申報主體核實並向市旅遊人才辦提交申報。

●申報材料

(一)申報書

如實填寫《廈門市旅遊產業高層次人才申報書》。

(二)證明材料

1.申報人:

(1)身份證、護照等身份證明覆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及其他專業水平或相關資歷證明

(3)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合作協議、意向性協議)

(4)已享受的各類人才優惠政策情況說明及證明

(5)收入證明、納稅證明等

(6)獲獎證書等

2.用人單位:

(1)企業營業執照等證件複印件

(2)近3年度財務報表、納稅證明

(3)對申報人在本單位已取得業績或預期業績的說明等

上述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裝訂成冊、電子版刻錄光盤報送市旅遊人才辦。

●聯絡方式

聯繫地址:廈門市體育路95號207室

聯繫人:市文旅局人事處謝雯

聯繫電話:0592-5371910

傳真:0592-5371910

郵政編碼:3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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