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學生可以“自願”,老師應當自律

學生可以“自願”,老師應當自律

喬志峰

“學生冒雨用凳子鋪路攙老師過積水”引爭議,校方:這是我們教育的極大成功。9月19日,山東,一中學幾名學生淋著雨,用凳子鋪路攙扶老師過積水的視頻引發關注。有網友質疑老師行為不妥,不應有“特權思維”,也有網友表示學生很暖心。學校工作人員回應:這是我們教育的極大成功。(9月19日新京報)


學生可以“自願”,老師應當自律


​事情之所以備受關注,顯然跟當事人的身份有關。如果是家人、同事或朋友之間互幫互助,絕不會有人注意,更不可能引爆輿論。可是,當這一切發生在老師和學生之間,就有了關注點和話題性,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備受爭議的“官員被打傘”現象,進而生出對師生平等、教育理念等更深入的思考和擔憂。

校方稱學生系“自願”,不知道是真的自願,還是“被自願”。我倒更願意相信是前者,畢竟學生為了向老師表達敬意和謝意,為老師提供一點服務完全可以理解。至於這裡邊有沒有受到社會風氣的影響,多少存在那麼一點“討好”老師的意味,似乎就比較微妙,很難說得清楚了。

並且,即使學生真的是自願,當事老師也要自律、注意自己的言行。學生攙扶,老師完全可以婉拒,畢竟自己蹚那麼一點水算不得什麼。如果老師不僅不拒絕,反倒心安理得接受,甚至還頗有幾分洋洋自得,就未免有點過了。是覺得學生給自己服務沒啥大不了,還是乾脆認為自己就該享受這般“待遇”?為人師表當慎之又慎,時時刻刻要對學生起到言傳身教的作用,小處亦不可隨便。


學生可以“自願”,老師應當自律


​實際上,近年來類似的爭議並不罕見。比如,媒體上曾報道過多起學生因犯錯而集體下跪的事件,事後相關方面都回應說“學生系自願”。不管學生集體下跪到底是誰造成的,畢竟他們都跪了,都不能不說是一種悲哀。正如有網友跟帖指出的那樣:“不論自願不自願,我們都應教育孩子,不能隨便下跪。”如果學生是被迫下跪,不僅體現了老師的粗暴,更折射了孩子的軟弱和逆來順受;如果學生是自願下跪,說明孩子們的心智還很不成熟,讓人看到了若隱若現的“奴性”陰影。攙扶老師過積水跟下跪比,當然不可同日而語,但所謂“自願”背後折射出的某些社會現象和心態,無疑都如出一轍,值得教育者和全社會反思。

學生可以“自願”,老師應當自律。學生正處在三觀的形成階段,作為教育者和學校,需要端正態度、強化素質教育和科學引導,在教會孩子自尊自愛自強和堂堂正正做人上下功夫。教育者最重要的職責之一,是培養有責任、有擔當的公民,而非低眉順眼、唯“強者”馬首是瞻的“勢利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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