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1 2名廳官被起訴,戒毒所長被查……敬畏紀律,你會過得更輕鬆

本週,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刷屏。

《條例》新增或修訂了多條“高壓線”,

讓我們扒一扒身邊的反面典型,

帶你讀懂新增的幾個關鍵詞。

關鍵詞一

干擾巡視巡察

案例

週三,長沙發布消息:長沙市星沙強制隔離戒毒所原黨委書記、所長樊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在這則立案消息中,有一句話引起了媒體的關注,樊安在“2018年7月,因干擾市委巡察工作被免職。”

《條例》第五十五條提到

干擾巡視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實巡視巡察整改要求,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點評】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巡察頻頻出擊,一批問題官員在利劍出鞘後應聲落馬。於是一些腐敗分子千方百計干擾巡視巡察,妄想矇混過關,其本質就是對抗組織審查,性質十分惡劣。新《條例》增寫對干擾巡視巡察的處分規定,進一步維護了巡視巡察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讓利劍更加鋒利。

關鍵詞二

權力尋租

案例

本週,湖南省政協原副秘書長陳三新、省環保廳原副廳長謝立被依法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對2人的指控中,均提及在審批資質、承攬工程項目、支付工程款等事項上為他人或單位謀取利益的問題。

前不久,湘紀君發佈了兩人被“雙開”的消息,也同樣提到,陳三新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提籃子”承攬工程;謝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承攬環保業務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

《條例》第九十五條提到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在審批監管、資源開發、金融信貸、大宗採購、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工程招投標以及公共財政支出等方面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點評】一些領導幹部把自己分管領域的工程項目施惠給自己的親屬或商人,領導幹部及其親友與商人之間,在不動聲色中完成權錢交易。將權錢交易納入“負面清單”,意在最大限度地擠壓權力尋租的空間。

關鍵詞三

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案例

近日,益陽安化縣紀委通報了5起農村危房改造領域違紀問題典型案件。這5起案件中,村幹部們存在在農村危房改造中優親厚友等問題,最後都受到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條例》第一百一十二條提到

在扶貧領域有剋扣群眾財物、拖欠群眾錢款、吃拿卡要等行為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點評】“老虎”露頭就要打,“蒼蠅”亂飛也要拍。一些黨員幹部,對扶貧惠農資金或物資吃拿卡要、截留私分、優親厚友,破壞黨群關係,嚴重影響脫貧攻堅大計,必須加強監管從嚴懲治。

關鍵詞四

黑惡勢力保護傘

案例

近日,漢壽縣辰陽街道東洲社區支部書記劉立平因涉惡問題被縣紀委監委立案審查,並被公安機關執行逮捕。今年以來,漢壽縣重點查處群眾身邊的涉黑涉惡腐敗和黨員幹部充當“保護傘”問題,已對16件問題線索展開調查核實。

《條例》第一百一十五條提到

利用宗族或者黑惡勢力等欺壓群眾,或者縱容涉黑涉惡活動、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點評】掃黑除惡既要抓涉黑組織,也要打掉後面的“保護傘”。只有保持高壓態勢,做到除惡務盡,才能換得朗朗乾坤,不斷增強群眾的幸福感安全感。

關鍵詞五

形式主義 官僚主義

案例

日前,常德通報了6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其中,常德市房管局存在在二手房交易環節增設出具《房屋交易確認單》程序;在二手房交易納稅程序之前設置房管、不動產登記審核蓋章環節等問題,市房管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祁聖波等2名領導被免職。

《條例》第一百二十二條提到

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一)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只表態不落實的;(二)熱衷於搞輿論造勢、浮在表面的;(三)單純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在實際工作中不見諸行動的;(四)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行為的。

【點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具體表現不同,但根子上都是違背黨的性質宗旨。糾正“四風”不能止步,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

湘紀微評

敬畏紀律,你會過得更輕鬆

不少小夥伴可能感到疑惑,《條例》不是2015年才修訂的,怎麼時隔三年又修訂呢?

其實,此次修訂的《條例》與2015年修訂的《條例》是一脈相承的。2015年修訂的黨紀處分條例,對原條例進行了重大修改完善,為全體黨組織和黨員劃出了不可逾越的“六大紀律”底線,列出了明確的“負面清單”。黨的十九大把紀律建設納入黨的建設總體佈局,擺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隨著近年來管黨治黨實踐的新發展,包括“汙衊英雄”“ 利用未公開信息買賣股票”等一些新型違紀行為的出現,迫切需要及時更新這份“負面清單”,進一步築牢紀律的堤壩,才有了這版新修訂的《條例》。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執紀“越往後越嚴”,個別黨員包括黨員領導幹部感覺“不適應”,有的抱怨規矩太多、紀律太嚴,有的置疑紀委管得過寬、抓得太細,有的感慨要求太嚴、過得太累,還有的心無敬畏、以身試紀……通過不斷強化黨的紀律建設,讓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震懾黨員幹部不犯錯誤少犯錯誤,正是體現了我們黨“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一貫政策。

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貫徹“嚴”字當頭,堅持問題導向,紮緊制度籠子,促使廣大黨員懂法紀、明規矩,知敬畏、存戒懼,築牢不可觸碰的底線,這些事我們黨一直都在做。

手握戒尺,眼中有光。對廣大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來說,一定要心存敬畏,敬畏紀律、敬畏規矩,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而一旦把嚴守鐵的紀律轉化成了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這樣,你會過得更加簡單、更加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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