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4 1人貪汙受審 4人被談話

1人貪汙受審 4人被談話

一、原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高瑋職務犯罪案公開審理

8月22日,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由包頭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指定審理的原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工作委員會副書記、副主任,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高瑋涉嫌犯貪汙罪、翫忽職守罪一案。

包頭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高瑋利用職務便利,幫助他人套取、侵吞公共財物人民幣300萬元;高瑋作為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國家相關規定,嚴重不負責任、不正當履行職責,違規處置、出借國有資產,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1293.65萬元,應當以貪汙罪、翫忽職守罪追究高瑋的刑事責任。案件審理一天,將擇期宣判。

二、關於違反中央八項規定 精神典型案例的通報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持之以恆正風肅紀,不斷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持續整治“四風”,現將陳巴爾虎旗近期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2015年8月,陳巴爾虎旗政務服務中心領導班子(主任闞長軍、副主任王傑、努瑪、敖丹)口頭商議決定集體定製服裝,包括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和審批大廳各窗口單位的工作人員,共定製發放了38套工作制服,定製費用共計16,160.00元,於2015年8月25日記入中心事業支出。

該中心以購買發放工作制服的形式發放福利,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中共陳巴爾虎旗紀律檢查委員會根據相關規定,於2018年7月6日對該政務服務中心主任闞長軍進行誡勉談話,對該中心副主任王傑、原副主任努瑪、敖丹分別進行提醒談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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