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濟鐵迴應霸座男合理合法,並沒有錯,只是道德問題,你同意這種說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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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描述:

8月23日,濟南鐵路局方面回應男子高鐵“霸座”事件時稱,涉事男乘客的行為屬於道德問題,不構成違法行為。目前濟南鐵路公安局已介入調查,如有調查結果將及時對外公佈。

冉兄點評:

濟鐵的回應霸座男合理合法,並沒有錯,只是道德問題。這個說法,顯然是錯誤的。有想要推卸責任之嫌疑,這種說法,並不能擺脫濟鐵的責任。

我們還是先說說,什麼是合理合法。合理就是符合大多數人的認知,大家都認為這麼做是對的,符合大家的認知,此為合理。合法就是沒有違背,現行的、正在執行的法律法規。

什麼是道德,道德就是人們共同生活,及其行為的準則和規範。道德的行為標準,高於大多數人的認知。比合理的範圍更大,比法律的要求更高,法律是道德的底線。

既然,已經合理合法了,也就沒有違反道德的標準。因為,合理就是道德的最低標準。既然,合理,也就說明沒有違反道德。其霸佔座位,符合大眾的認知,也在合理範圍之內。

孫姓男子霸佔女乘客的座位,不符合我們共同生活的行為準則,也不符合行為規範。顯然,是不道德的。他的行為,超出大眾的認知,也就不合理。

那麼,霸佔別人的座位合法嗎?顯然,也不合法。不符合道德,不符合情理,合法的情況很少。

我們購買高鐵票,坐高鐵到達目的地。從我們上高鐵到下高鐵,我們購買的座位的權益,是屬於購買人的。我們的權益受到侵害,難道合法嗎?

所以,冉兄認為,濟鐵回應霸座男合理合法,並沒有錯,只是道德問題。這種說法是極其錯誤的,容易誤導人們的認知。霸佔別人座位的行為,即不合理,也不合法,更加沒有道德。


冉兄說事


這件事是在道德層面上比較突出,但不能一蓋的說合理合法,請問合什麼理,合什麼法啊!佔別人的坐是合理的?還是侵佔他人花錢買的車票是合法的?


中國車票是花錢買的一種服務。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明確規定了消費者的權益。你搶了我買的服務,算合理合法嗎?那就應該退火車票啊!這跟搶劫本質上有區別嗎?

所以我不同意此觀點,此人可以被原諒也可以被包容,但不能把問題掩蓋著,轉移著。合理合法你出來道什麼歉啊!拿大眾都當傻子了嗎?簡直就是侮辱我們的智商。


胡說天下瞎論古今


我對濟南鐵路局關於孫某佔座行為的說法感到十分驚訝,說話的人大蓋小學也未畢業吧!中國沒人了嗎?找個這樣的飯桶說話,你說話不是代表你個人的觀點,而是整個濟南鐵路局一個國家的機構,我用錢買了你的列車票,我就應該坐在車票的座位上,而你就負責安全送我到目的地,而我的座位被人佔了你不能為我爭回來就是你乘務員,乘警,列車長,鐵路局的責任,因為現在中國是一個犯罪率比較低的國家,所以在火車上發生搶劫殺人的事件應該不會發生,乘警和列車長主要就是處理位置紛爭的小事,而列車長和乘警兩個大男人也擺不平一條嬉皮笑臉的賴皮狗,就是你們失職,你們対得起你們身上穿的衣服,對得起信任你們的乘客嗎?而鐵路局不對自己失職的人處理,還說孫賴皮不違法,你真的是想從今以後人們不敢坐你們的列車嗎?還是想有朝一日在你們的列車上為爭位置出現傷人事件你們才重視。


晚風86329644


我同意,錯不在此人,錯在列車長與乘警的不作為,錯在鐵路部門,的處理方式,首先列車長與乘警沒作為,再次鐵路部門放任列車長與乘警的不作為,由於這些執行力不強才有了這麼多的霸男霸女,造成了規矩都是給好人定的,守規矩吃虧,不講道理拈光的不良社會風氣,所以現在社會不良之風都是這些執法部,不執行,有法不依,不主持正義,講究調解,和諧,讓好人吃點虧,不守規矩的拈點光的理念來處理,造成了世風日下的社會現象


猛男山


濟鐵的說法是為這位霸座男開拓袒護行為,什麼叫合理合法?這麼說乘客可以不需要按號入座,上車隨意而安。純屬是與擾亂社會公共秩序背道而馳,道德與法本身是有著密切的聯糸,雖是言行問題,但隨時可以牽涉到法制上的事態來。我只佩服這位被佔座位的女孩子,她理性冷靜地處理此事,沒有造成事態的進深發展。這做的非常好!感謝這位視頻發佈者,清晰而又毫無保留地公開向社會曝光這些不文明行為的言行舉止。也讓社會“五講四美”的網民朋友深痛抨擊,濟鐵的回答是藐視觀眾、藐視社會道德與法制。是不負責任的說法。


雪山紅蓮花


體諒下他吧,都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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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子是也


濟鐵回應顯然避重就輕。

霸座,本身就干撓了公共秩序;並且侵犯他

人的合法權益。並非簡單的道德行為!

試想下,人人都如此霸座,列車哪有秩序可言?旅客個人權益誰來保障?!

濟鐵的處置不力,責任不可推卸;

霸座男毫無道德可言,道德如何處置他?

法律尊嚴不容侵犯!辦他!


流liu西瓜


肯定不認同,如果象公交車票,不印座號,就認可,但有時間,有座號就是有所要求,如果印上又沒用,那怎麼不能提前或延後不按時間坐呢,怎麼不能想什麼時候坐就什麼時候坐,之前那個老師也沒錯,她只是沒按票上時間坐而己


小朱媽1


那鐵路公司賣給乘客票是不是就確立了買賣合同關係,鐵路並沒有提供給被霸佔乘客相應服務是不是構成合同違約。且不論霸位男的行為,就事論事鐵路應該是最大的責任方,如此回應逃避責任真不應該。


雨街12


首先我想說的一點是,明知座位不是自己的情況下仍然霸佔,是否構成侵權?既然構成侵權,是否就已經違反了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並且霸座男在乘務員,乘警百般勸說無果的情況下依然大耍無賴,此時乘警是否可以採取強制措施帶離現場回去調查?霸座,是道德問題,但是因霸座而引起的民事糾紛甚至發生刑事案件豈是道德問題這般輕描淡寫一帶而過的?並且,霸座的猥瑣和無賴的表現在社會上已經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對於違法亂紀的人必須嚴肅處理以正視聽。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力。最後,請不要總拿道德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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