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7 被爭搶的練習生,被漠視的契約精神

被爭搶的練習生,被漠視的契約精神

“火箭少女101”在電影《西虹市首富》中演唱了熱門插曲。

明天,女團“火箭少女101”將舉辦首張音樂專輯的見面會,這本該是該團體自網綜《創造101》出道後首次大規模的正式亮相,然而這一次亮相將註定不再完整。

成團不足兩個月,因為原經紀公司與《創造101》平臺方的合約糾紛,團體成員孟美岐、吳宣儀和張紫寧已確認退團,並將缺席這次專輯發佈會。11人的女子團體中有3人退團,對“火箭少女101”來說,當初宣告要成為“中國第一女團”的目標,看來無法實現了。

爭端

原經紀公司突然“搶人”

由騰訊視頻製作出品的網綜《創造101》,作為今年國產綜藝中的最大爆款,效仿韓國綜藝中的練習生制度,挑選出11位成員組成女團“火箭少女101”。和傳統偶像節目不同的是,《創造101》中的練習生來自國內41家公司的推薦,她們並非素人身份,而大多是已經簽約的藝人。

正是這種特殊的選人機制,為後來的退團風波埋下了定時炸彈。8月9日,選手孟美岐、吳宣儀和張紫寧分別所屬的樂華娛樂、麥銳娛樂發表聯合聲明,以“保護公司藝人”的理由,分別致函《創造101》藝人經紀約所在的周天娛樂,要求提前終止合作。

這一退團的聯合聲明很快引起了周天娛樂方面的反彈,其當天就對這份聲明發表回應,不僅指出“超負荷的不合理工作安排”、“長時間忍受著傷痛的折磨”等指責皆不屬實,還強調公司擁有“火箭少女101”成團後兩年內獨家、全權代表女團全部11人在任何國家或地區安排演藝事業工作和活動的權利。前日,周天娛樂再發聲明,表示提出了非常有誠意的解決方案,但樂華娛樂、麥銳娛樂堅持解約。對此,周天娛樂與《創造101》節目組表示已依法提起訴訟,並首次提出將藝人孟美岐、吳宣儀和張紫寧列入被告名單。

幕後

曾籤“割裂約”預防糾紛

其實,《創造101》的退團風波早有伏筆。由於練習生們早先就已經與各自所在的公司簽下過藝人經紀約,但經由騰訊的綜藝節目出道成團後,騰訊旗下週天娛樂公司也要和女團成員簽下經紀約。這意味著一旦成為女團成員,練習生們與周天娛樂將有著新的隸屬關係。

兩個經紀約有先有後,為了規避風險,騰訊方面在《創造101》製作前採取了預案,即在兩年的期限內獨家享有練習生們的全部經紀約,練習生們要與自家公司作切割,即以“割裂約”的方式運營女團。在騰訊方面看來,這種運營方式可以有效避免女團成立後的經濟糾紛,而願意送練習生來參加節目的公司,也意味著認可了這一“割裂約”的解決方式。

儘管白紙黑字以合約的方式確認了“割裂約”的女團運營方式,然而當“火箭少女101”一躍成為當前娛樂圈最大的流量團體後,這些練習生們所在的原公司還是坐不住了。在網上,不少孟美岐和吳宣儀的粉絲對她們退團表示驚愕,而她們未來也星途難測。行業評論人、一米觀察創始人王毅指出,與練習生制度的起源地日本韓國不同,國內培養練習生的公司普遍缺乏成熟的培養與宣發體系,而獨具渠道和資源優勢的網站平臺則有著強大的造星和推廣能力,為了眼前利益去和平臺爭搶藝人得不償失,“既然當初依靠網站平臺的綜藝節目走向了大眾,就應該遵循基本的商業邏輯。”

本質

爭相收割藝人商業紅利

在外界看來,這次樂華、麥銳公然選擇與騰訊“開撕”,其實是把公司間的利益之爭擺在了檯面上。王毅認為,像騰訊這類大公司對於法律方面一直比較規範,節目當初約定的“割裂約”應該確有其事,樂華和麥銳方面在賽後臨時改變主意,顯然違背了契約精神。

“能夠給樂華、麥銳這樣大的動力,說明對這兩家公司來說,藝人所代表的商業價值值得一搏。”王毅介紹,即便是簽署了“割裂約”,一般情況下騰訊方面都會以收益分成或者其他的補償方式,來置換藝人的經紀全約。“也許是當初沒想到《創造101》會這麼火,但當女團出道成為娛樂圈的頂級流量後,巨大的商業利益和品牌價值隨之而來。”王毅指出,如今國內演藝圈流量紅利稍縱即逝,“出道即巔峰”的行業法則下,如果在藝人最紅的這兩年沒有抓住機會收割商業利益,等兩年女團解散後又會是怎樣的光景,誰都沒法預測。

只有把藝人的經紀約牢牢抓住才能保證所有收益歸自家,在這種流量至上的商業邏輯下,藝人經紀公司選擇鋌而走險就變得不難理解。但在原韓國女團LUSH經紀人付銀臣看來,寫進合同裡的東西,答應了就要做到,如果覺得不行,那一開始就不要籤這個合同,“這種對契約精神的蔑視,最終傷害的是娛樂圈生態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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