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8 明确了!司法部:关于C证律师承办业务地域范围的批复

明确了!司法部:关于C证律师承办业务地域范围的批复“法眼观察” 三十万法律人的共同选择

来源/ 法务之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复〔2018〕6号

司法部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律师承办业务地域范围问题的批复

贵州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执业律师执业范围有无限制问题的请示》(黔司呈〔2018〕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律师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律师承办业务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在的县(市、区)以外的地区办理业务。

此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8年5月12日

明确了!司法部:关于C证律师承办业务地域范围的批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年修正版)

第十条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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