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震驚,朔州這三個人竟然持有毒品180.741克!

近日,朔城分局禁毒大隊經過縝密偵查,破獲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抓獲涉毒嫌疑人3人,收繳各類毒品180.741克。

震驚,朔州這三個人竟然持有毒品180.741克!

6月1日晚7時許,朔城公安分局禁毒大隊接市局110指令:在朔城區某小區10號樓有涉毒行為。接警後,民警立即趕赴現場並發現10號樓2單元502室房間確有涉毒嫌疑。為了防止打草驚蛇,民警經過長時間的蹲守,等時機成熟之後,一舉出動將室內的馬某(女,49歲,朔城區人)、溫某(女,45歲,朔城區人)、辛某(男,52歲,懷仁縣人)抓獲,當場從馬某租住房屋內收繳冰毒134.59克、海洛因8.27克、乙酰氨基酚26.77克,從溫某隨身攜帶的包內收繳冰毒3.31克,從辛某隨身攜帶的手提包中收繳可疑白色晶體7.801克。

經查,馬某對其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且以上3人均吸食毒品。

目前,馬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溫某、辛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非法持有毒品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

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五十六條 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罪 被判過刑,又犯本節規定之罪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五十七條 本法所稱的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 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毒品的數量以查證屬實的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數量計算,不以純度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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