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如何看待范冰冰狀告大V侵犯名譽權,索賠50萬元一事?

讀劇慧眼


任何公民的名譽權都不允許隨意踐踏。范冰冰作為影視明星,她的名譽權也不能被侵犯。肖某發佈的有關范冰冰文章,沒有事實根據,都是道聽途說或個人想像的,屬於惡意侵犯她的名譽權,應承擔法律後果。范冰冰,作為娛樂明星,擁有巨大商業價值。肖某侵犯她的名譽權,損害了她的形象,造成經濟損失。普通人一般沒有商業價值,被侵犯名譽權者得不到較高賠償。

網絡大V,影響大,說話應負責任,涉及他人事件應認真調查。譁眾取寵,編瞎話,都不是負責任行為。法院應重罰這些造謠惑眾的所謂網絡大V。


429方寸世界


不請自來,這件事我站在范冰冰一方,這是個法制社會。不容任何人為一己私利,而公然侮辱和誹謗別人。

范冰冰一方的訴求是合理的,無良大V應該得到嚴懲。具體分析如下,仔細看哦。

事情完整經過

首先,這個大V擁有超過50萬的粉絲,具備一定的影響力。其次,涉及范冰冰的這則微博,被點贊超過8000多次。最根本的是,范冰冰方面認為,此微博的內容完全屬於捏造的不實言論,對明星的名譽權造成了嚴重的傷害,涉事微博已被刪除。

而這位大V對此的解釋是,這篇文章是轉載的,準備應對此次的訴訟(來自重慶晨報的相關報道)。由傳票可知,案由就是名譽權,被通知人為肖木森,將於2018年6月25日,下午16點開庭審理。以下圖片,來自頭條娛樂的微頭條(可自行查看),漫影像不保證內容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對於此事件的立場

完全支持范冰冰一方,這個屬於是非問題,無關對明星個人的喜好,不參雜主觀情感,理性的判斷。這個大V涉及范冰冰的文章,完全是為了吸引眼球,以獲得名利為目的,是為了一己私利。

這些無良大V的操作模式是這樣的,先毫無顧忌的炮製假新聞,無端抹黑明星,越聳人聽聞越好。然後藉助明星的人氣,讓此類文章通過網絡,大規模傳播,來吸引“臭味相投”的人關注,以此獲得利益。我個人覺得,無論你是范冰冰的粉絲,還是路人,亦或是黑粉。都應該站在正義的一方,抵制這些誹謗、抹黑的違法行為。


漫影像


呵呵,典型的【圍魏救趙】計策嘛!——為什麼不起訴崔永元的“4天6000萬”,卻偏偏起訴起訴一個3月份的“小V”(相對於崔永元來說,肖木森只能算一個小V而已)!——目的:轉移群眾注意力嘛!——不然,你起訴崔永元,試試!

據瞭解:范冰冰同時起訴了河北黃岡一張姓網民【見截圖2】

同時,範僱傭的水軍也不少嘛!

感謝“奪命書生26”網友邀請回答這個問題。

肖木森【o我說我評o】 6月14日 14:46 微博稱:【范冰冰就“私生子”傳言向大V肖某索賠50萬,肖某:國際巨星怎麼跟我一個小V較勁】近日,湖北一微博大V肖某@o我說我評o 發佈“范冰冰私生子”一文,之後他收到法院傳票,原告@范冰冰 稱自己名譽權受到嚴重侵犯,要求索賠50萬。6月14日,肖某現身回應稱自己會積極應訴,但范冰冰作為國際巨星,跟自己較這麼大的勁,心裡感到不舒服。


【截圖2】范冰冰起訴黃岡一市民,索賠50餘萬!沒看錯!就是明星范冰冰!黃岡一男子 竟然被影視明星范冰冰起訴了??近日,家住黃岡市的一張姓居民收到了一份法院傳票令他沒想到的是原告竟然是影視明星范冰冰而起訴原因竟是因為他在其微博上發表不實言論對范冰冰造成了誹謗,於是他被判定侵犯其名譽權,並索賠50餘萬元。


十星科技


明星雖然是公眾人物。但名譽權和肖像權也應該得到重視。得到保護。

在中國說一個人有私生子或者說某一個人是另一個人的私生子是一件較為嚴重的事情。容易引發爭議甚至引發名譽權糾紛打上官司。

根據樓主的資料,范冰冰方表示,3月11日,肖木森在網上發佈或轉發文章宣稱“范冰冰私生子真容曝光”“傳范冰冰私生子爸爸是洪金寶”“範丞丞長得與范冰冰並不太像”等內容及網絡文章毫無事實依據,系人身攻擊和公然誹謗,給范冰冰造成了極其惡劣的負面影響,帶來了極大的精神痛苦和創傷,構成對范冰冰名譽權的嚴重侵犯。

筆者無法判斷事情的真偽,兩人之間對與錯不做評價,等待法院的裁決,但是作為自媒體作者質疑應該具有真憑實據,而不是任意轉發或者發佈一些自己無法判斷真偽的內容,否則是有侵犯別人名譽權的嫌疑。因此本案中從范冰冰的角度,如果認為這一質疑與事實不符合,是可以提起訴訟的,要求恢復名譽並賠償名譽損失,消除不良影響。但如果發佈內容者有自己的免責證據,自然另當別論。

范冰冰的訴訟請求是,判令肖木森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及涉案個人主頁置頂位置公開賠禮道歉,致歉持續時間不少於90日,這一請求就是消除不良影響,

至於經濟損失賠償,可能需要范冰冰提供更多的證據證明網上內容與損失存在關聯,精神撫慰金屬於一種精神損失補償。但最後需要法院裁定,也不是范冰冰說如何如何就如何如何。

現在是一個自媒體流量時代,每一個人都要恪守職業道德,不能為了流量為了博眼球做與事實不相符合的事情。


杜坤維


3月11日,65歲的湖北隨州大V肖木森在其微博轉發“范冰冰私生子”的文章。5月27日,他收到了法院傳票,原告范冰冰訴稱自己名譽權受到嚴重侵犯,索賠50萬元。6月13日,范冰冰代理律師楊女士表示,法院於6月25日開庭審理該案。


范冰冰方面認為,對於“范冰冰私生子”等所發佈內容及網絡文章毫無事實依據,系人身攻擊和公然誹謗。涉案微博的評論和點贊數量達8000多次,傳播範圍十分廣泛,造成了極其惡劣的負面影響,帶來了極大的精神痛苦和創傷,構成對范冰冰名譽權的嚴重侵犯。

(法院傳票)

而被告方肖木森得到法院傳票後表示:文章是他轉發別人的,轉發沒多久就被微博後臺刪除,影響並不大,自己並沒侵權,他已經在準備應訴。



范冰冰從成名以來爭議不斷,話題熱度始終居高不下。在2017年,范冰冰位列中國演員收入榜首。其實,對於一些緋聞和潛規則,大眾向來習以為常,不會去過多關注這檔子事。

但是最近小崔“炮轟”范冰冰和馮小剛以來,大眾對“四天六千萬”、“偷稅漏稅”等產生質疑,稅務總局也介入調查演藝圈偷稅漏稅等行為。具體調查結果如何還沒有出來,但所有這一切讓范冰冰處於風口浪尖上。

作為自媒體或者網絡大V,不傳謠不信謠是基本的要求,作者要對自己發文的真實性負責。當然如果像小崔一樣,拿出實錘的合同等證據就不怕。學學小崔,實話實說真的很重要!方式方法也很重要!


最後,廣大吃瓜群眾都很關注的,稅務局關於偷稅漏稅的調查結果什麼時候能出來?


BOOK思意


合同的事兒現在還不明就裡,這話題女王范冰冰又再次掀起網絡娛情,“好事不斷”,但在談論該事件之前,我認為應該先把未了的陰陽合同之事先放在一邊,我們不預設立場,就事兒論事的來談談名譽侵權這件事。

關於范冰冰與洪金寶,以及范冰冰與弟弟的傳聞,一直以來都有大量的人在傳在信,普通網民傳播沒關係,總不能把網民挨個輪著告吧,所以多年以來范冰冰在這件事上一直沒有較過真。但是湖北大V這次徹底把范冰冰惹急了,因為大V不是普通網民,他具有一定的傳播力和公信力,對當事人的名譽破壞力要比網民大很多,你享受了大V的權利和好處,同樣也要接受更嚴格的制約和自律。

對於坊間傳聞,范冰冰不是不知道,但她也沒辦法,因為她無法找到最初的信息源頭,所以她也沒有辦法去訴諸法律,這次剛好可以藉助起訴大V的機會,以正視聽,來消除長期存在於民間的傳聞,對大V的這次起訴,我認為也是范冰冰長久以來對自身傳聞的一種回應與闢謠。

我們拋開明星身上的其它潛規則和娛樂圈亂象來講,他們同樣需要隱私權和名譽權,我們支持任何人維權,同樣也堅決要打擊那些唯恐天下不亂的造謠和傳謠者,在人人都是自媒體的當下,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我們每個人都應當加強自律,任何事情都要以事實為依據,不能無事生非,傷害他人。


元芳有看法


這些自媒體早就該脫層皮了,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

我知道很多人不喜歡范冰冰,但一碼歸一碼,隨便造謠範丞丞是范冰冰的私生子就有些過於惡毒了。

網上傳的那些娛樂圈秘事有真有假,網民隨意編排的一些惡毒流言非常有市場。



為什麼呢?

還不是因為不公,你一個演戲的分分鐘百萬千萬,我一個搬磚的累死累活每天一百塊。

你一個流量明星社會地位那麼高,那麼多錢,科學家們為什麼收入那麼低?

網民們評判一件事情從來沒有理性,都是跟著感性認知走。

我覺得你不對,你就是大惡不赦。

我不是給范冰冰洗地,也沒必要給她洗地。

如果查出來偷稅漏稅,得到應有的處罰,那是法律的勝利。

如果查出來沒任何問題,對范冰冰來說,也是輸了。因為網民認定你偷稅漏稅,你就是偷稅漏稅,沒有翻身的餘地。

我是支持崔永元爆料的,娛樂圈的齷齪事需要他來揭開蓋子。

但我也反對無端的網絡暴力,明星也是有家庭的,當某些大V造謠範丞丞是私生子的時候,有沒有想過范冰冰的父母有多難受。

就像十五年前的崔永元一樣,全國人民都說他就是《手機》裡的嚴守一,那時他的妻子女兒有承擔著多麼大的壓力呢。

網絡暴力從來都是非正義的,希望所有事情都能迴歸理性。




迷影生活


首先看到這件事,我還是有點震驚,關於範的新聞,近期確實有點多了。不過,這條更有意思,是大明星狀告網絡大V的事件。

這件事可以這麼看待:

站在范冰冰的角度



對於範來說,她是一名大明星,她是靠名譽吃飯。當她在網絡上看到這篇文章時,作為當事人肯定是很生氣的,有人寫一些誹謗、侮辱她名聲的東西,她確實有維護自己名譽和聲望的權利。

範是一個非常注重自己聲譽的人,就如當時崔爆料的“大小合同”事件來說,範工作室第一時間就發了“嚴正聲明”進行表態。



範這一路走來,確實也傳過一些緋聞,不過都被她依依否認。她能成為今天的“範爺”,確實花了很多努力,作為一名明星維護自身名譽還是應當的,即使我們普通人也是如此。

站在網絡大V角度

如果這文章確實是這位網絡大V所發,那他得拿出相應的證據,證明此事是真的。不然就是誹謗,侵犯其名譽權,也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據這位博主說,他當時就懵了,他也是微博轉發過來的,之後也在後臺刪除了這則微博。如果他是轉發的,那他是不是也挺冤的,難道轉發下也要承擔如此重責嗎?不過,範的這個傳聞感覺很早以前就有傳過,為何只是今年3月份才發,表示有些疑惑。

總之,對於這件事還得看其中的情節是如何,到底是不是這位被告的網絡大V發的。而有些網友也表示範在轉移話題。不管怎樣,還是給大家做了一堂功課,沒有根據的東西不可亂寫、亂髮,對於自己寫的東西更應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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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小練兒


這件事我覺得范冰冰做的很對,我們就事論事娛樂圈藝人遭受到這種情況有很多,有人多明星對於這種八卦大多采取不管不理的態度,有些緋聞還好調侃娛樂就過了,但有些八卦緋聞說真的有些太難聽。

明星再能幹也是人,人心都是肉長的,看這種不切實際的八卦話題愈演愈烈威脅到自己的事業的時候我覺得有必要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首先我們來仔細瞭解一下事情的過程,關於最近范冰冰的新聞因為小崔曝光的“大小合同”事件一直處於輿論的風口浪尖,很多娛樂媒體人為此大做文章。范冰冰告的這位媒體人首先是某平臺的知名大v有將近五十萬的粉絲,影響力可謂是很大了,這位媒體人做法實在是沒有自己的道德底線,為了博關注不惜詆譭藝人,使得不明情況的群眾跟風吃瓜,嚴重影響到藝人的名譽權。
所以面對這種對公眾有影響力的大v就必須要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能助長這種網絡暴力的滋生。很多明星就因為網絡暴力而患上了抑鬱症,有的明星甚至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明星也是人,對待明星適當娛樂就行,給彼此一個尊重的距離不要隨意捕風捉影,適當娛樂就好。

以上評價僅代表本人,沒娛樂我們不八卦,我是小遷每天都會給大家推送有意思的熱點話題見解,喜歡的話點個關注,歡迎大家下方討論哦!


小遷娛樂


最煩這種亂傳毫無根據的謠言的,特別是針對個人的謠言,你這就是在拿刀殺人,如果別人這樣對你,你怎麼辦?這種事情稍微長點腦子的人都知道是胡說八道,為了一點流量,你還要故意轉發,你難道不是良心大大地壞了?

所以一碼事歸一碼事,這個事上要堅決支持范冰冰,支持她就是支持我們的隱私、個人名譽不受侵犯,就是讓這些造謠的人嚐到痛苦的滋味,讓他們從經濟上痛徹心髓才會打斷他們亂嚼的舌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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