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9 類似“我媽是我媽”的“奇葩證明”如何徹底清除呢?

類似“我媽是我媽”的“奇葩證明”如何徹底清除呢?

“我媽是我媽”“健在證明”“我是我”這類奇葩證明,前些年很是讓辦事者頭痛、讓聽聞者笑罵、讓輿論詬病了一番。今年5月份中辦、國辦下發了關於推進審批便民化的意見、6月份國務院常務會議又再次強調要清理“奇葩證明”。

考慮到近年來各地清理“奇葩證明”的種種做法,未來群眾辦事遭遇“奇葩”的概率正在降低。

那麼,奇葩證明是如何產生,又是如何被治理的呢?在其窮途末路之際,我簡單地分享一下,以加深大家對政府工作的理解。

據各方面資料顯示,奇葩證明的產生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奇葩型規範性文件的存在;二是政府各職能部門之間“信息壁壘”的存在。

奇葩型規範性文件的存在,說明政府之前在制定規章、政令和各類政策文件時還不夠規範,還比較粗糙,導致文件制定時與上位法和政策、地方法規及相關職能交叉部門的政策規定、實際生產生活的匹配度不高。這就導致不少奇葩文件及奇葩證明的出現。

如果政府各職能部門因為部門利益,有意識地構建“信息壁壘”,時間一長,各部門在相對封閉的獨立運作中就會衍生出大量基於自身利益考慮的證明,與群眾辦事關聯部門的證明互為前置、循環,甚至成為奇葩證明。

要解決“奇葩證明”頻頻出現的問題,政府需從以下幾方面著手,才能打個漂亮仗,方便群眾辦事,不反彈,不死灰復燃。

一是規範政府規範性文件的出臺並加強監督。

目前,好多地方政府已加強了政策出臺前的合法性審查。5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又更進一步,對治理亂髮文及出臺“奇葩”文件提出了新要求。一旦政府規範性文件中的“不規範”因素被遏制住了,奇葩文件大幅縮水,奇葩證明相信也會在源頭上少很多的。

這與母雞少了後,每天收的雞蛋會自然而然地減少,是一個道理。無非,大家更喜歡雞蛋多一些而已。

二是通盤考慮機構改革和“互聯網+政務服務”,儘快實現各職能部門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的政務信息共享、互認,縮減不必要的證明。

人工智能時代,都刷臉玩了。如果我站到你面前,你看著我之前刷下的那張電子臉與我那張活生生的臉,比對著手中我的身份證,還要我去開“我是我”的證明,那就太搞笑了。

而且,我希望自己只刷一次臉就可以了,別讓俺去每個地方辦事都再刷臉,時間長了,會把臉刷腫的。

群眾需要的是隻交一次材料包括臉,就能通過手機APP,或者只去政務大廳包括住房公積金大廳跑一次腿,就把想辦的事兒辦了,把想提的錢提了、想貸的款貸了。

全程網辦、一網通辦、只跑一次、零跑腿、不見面審批,等等國家和地方政府政務改革的目標和提法,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能取消的就取消吧,我都站你跟前了,是不是“健在證明”“我是我”之類的證明就可以免了呢?需要的證明,能不能列張單子,不再躲貓貓,讓群眾一覽無餘、盡收眼底,方便辦事呢?

三是敢於督查問責找麻煩。

出了那麼多清除“奇葩證明”的政策,為啥還會時不時跳出一個“奇葩證明”來刷存在感呢?

個人覺得是政府有些手軟了,沒有上手段。

任何工作只靠上面設計,或者只靠下面苦幹,都是不可取的,至少效果不好。好的工作氛圍,必然是上下積極互動的結果。

頂層設計、戰略安排都到位了,對那些群眾反映強烈的“奇葩證明”所在單位進行專項督查,看看是否存在不作為、慢作為的問題,還是有必要的。

明明知道不合理,卻又不去搞調研,不主動協調相關部門一起想辦法來清除奇葩證明,這算不算懶政與怠政呢?老百姓沒辦法,政府就得想辦法。督查和問責既有力又順手,何不多用呢?

紀委監委“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的好經驗,在此適度用一用,說不定會有奇效的。

如此一來,管控源頭、疏通中間、強化壓力傳導,“奇葩證明”勢必會走上窮途末路,在一輪輪改革創新偉力作用中被慢慢碾碎化為齏粉而不得見的。

(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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