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聯合授信新規劍指過度融資 專家憂慮可能引發“搭便車”

聯合授信新規劍指過度融資 專家憂慮可能引發“搭便車”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朱丹丹 冉學東 北京報道

近年來,部分企業多頭授信、過度授信等引發的信用風險問題備受關注。

日前,銀保監會發布了《銀行業金融機構聯合授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下稱《辦法》),明確要求各地建立對部分企業的聯合授信試點,納入試點的企業以後的債務融資餘額上限將不得超過銀行業金融機構設定的聯合授信額度。

“這有助於改變部分企業過度融資、多頭融資現象,也有利於降低金融機構由於信息不對稱而對企業的過度授信,從而防範企業槓桿水平的大幅上升引發的信用風險以及風險傳導。” 東方金誠首席分析師徐承遠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不過,聯合授信過程中可能存在“搭便車”的現象。多位分析人士分析指出,一些風控力較弱的銀行在這過程中可能採取跟隨策略(搭便車),對大型銀行有較大的依賴性,長此以往有可能出現能力相近的銀行組團,不帶小銀行玩的局面,進而銀行與銀行之間的分化也會進一步加劇。

壓縮企業多頭融資的制度空間

賽維集團、輝山乳業、樂視集團、海航集團、青島港事件……這幾年來,信用風險事件不斷爆發,而這背後牽扯到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數量較多,金融債務金額也較高,影響較大。

“目前,從銀行申請貸款的間接融資仍然是國內企業的主要融資手段。在經濟上行期間和信貸擴張期,商業銀行迫於競爭壓力,傾向於向企業多放貸款,造成出現多頭授信、過度授信等問題;而經濟下行或信貸收縮時期,為規避風險,商業銀行往往出現集中抽貸現象,造成企業資金鍊斷裂,加劇企業經營波動。”徐承遠分析指出。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 近年來,我國企業多頭融資、過度融資的問題日趨突出,一些大中型企業債務規模大,槓桿率高,財務負擔重,償債能力弱,存在嚴重風險隱患。少數企業過度融資也擠佔了稀缺的金融資源,降低了資源配置效率。

《華夏時報》記者注意到,當前,對防範單一銀行對單一企業(含企業集團)的授信集中度風險已建立了相應的監管制度,但對於約束多家銀行對單一企業過度融資還缺乏相應的監管制度安排。

基於此,日前,銀保監會發布了上述《辦法》,明確了聯合授信管理架構、聯合風險防控、聯合風險預警處置、聯合懲戒及監督管理等等。

“聯合授信機制的建立彌補了‘多對一’過度融資的監管空白。” 普益財富研究員塗敏分析指出,同時,有助於強化銀行間信息共享,抑制銀行之間因信息割裂導致的授信不審慎,壓縮企業多頭融資的制度空間等等。

本報記者注意到,所謂聯合授信機制的主要目標是防範企業重大信用風險事件,適用對象為債權人數量多、債務規模大、外部風險影響廣的大中型企業,依據在銀行業的融資餘額和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數量兩個指標。

上述《辦法》確定了應建立聯合授信機制的企業範圍,即在3家以上銀行業金融機構有融資餘額,且融資餘額合計在50億元以上的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聯合授信機制。對在3家以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融資餘額,且融資餘額合計在20億——50億元之間的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可自願建立聯合授信機制。

“從具體的標準來看,滿足要求的多為大中型企業,一方面有效防範重大信用風險,另一方面限制大中型企業過度舉債,盲目擴張,同時引導資源配置,符合結構化去槓桿的要求。”塗敏認為。

對此,國金證券在報告中則指出,“聯合授信”試點或以央企國企為主。

徐承遠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亦表示,以央企或國企作為試點,一方面是基於銀企之間的溝通和協調相對順暢,有助於政策的實施和推進;另一方面,也有利於政策執行過程中不斷完善和優化聯合授信機制,為全面推廣積累經驗。因此以央企或國企作為試點的做法是相對較為穩妥的。

那麼,聯合授信機制又是否會影響企業融資?對此,上述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不會對企業融資行為產生嚴重影響。按照《辦法》規定的標準,應建立聯合授信機制的企業數量很少,不足全部企業的千分之一,絕大多數企業不受影響。

專家憂慮

可能引發“搭便車”現象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各個銀行風控能力的強弱不同,不少人士擔心聯合授信過程中存在“搭便車”的現象。

“成員銀行之間的風險管控能力差異較大,聯合授信機制如何避免‘搭便車’現象面臨較大挑戰。”徐承遠坦言。

塗敏也分析指出,從銀行等金融機構來看,聯合授信過程中風控能力弱的銀行或者非牽頭銀行若採取跟隨策略,搭便車,長此以往,則可能出現實力相近的銀行抱團, 而小型銀行被排除在外的情況,如此,風控弱的銀行風控能力越來越弱,客戶資源差的銀行在聯合授信的機制下並無優勢而客戶資源越來越差,以上問題最後終將造成不同實力的銀行進一步分化的情況。

“有可能出現的局面是,能力相近的銀行組團,不帶小銀行玩(不想讓他們搭便車)。” 國信證券銀行業首席分析師王劍亦發文表示。

除了“搭便車”的問題之外,加劇同質化競爭、監管信息系統建設等問題亦不容忽視。

“在溫州、紹興、蕭山等地聯合授信的經驗上,發現有銀行數據報送不準確不及時的問題,所以,當前要開展聯合授信機制,完善的監管信息系統必不可少。”塗敏分析指出。

徐承遠也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我國商業銀行業務同質化競爭較為普遍,聯合授信模式將導致銀行創新動力下降,或將進一步加劇同質化競爭。”

對此,他則進一步建議稱,聯合授信模式能否達到預期目標,主要在於能否按照市場化的原則,平衡銀行、企業以及監管等各方的收益和成本。引入第三方信用評估推進信用體系建設有助於解決銀企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降低銀行授信成本,不失為一種可以探討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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