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来访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本溪市人民检察院来访接待场所从即日起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人民群众可通过邮寄信件、网络平台、电话等方式反映诉求。恢复接待时间另行通知。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来访工作的公告


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


1、邮寄。请将申诉(控告)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复印件等材料邮寄至:本溪市明山区一中街25号本溪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邮政编码117020。


2、登录网络。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


3、拨打检察机关电话。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拨打通过114查询的检察机关有关部门的电话,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认真回复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1日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来访工作的公告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来访工作的公告


附:各基层检察院联系方式


1.本溪县检察院:本溪县小市镇政府路68号,邮编117100。服务热线:46822000。

2.桓仁县检察院:桓仁县桓仁镇福安路28号,邮编117200。服务热线:48862107。

3.平山区检察院:本溪市平山区平山路104号,邮编117000。服务热线:42897517。

4.明山区检察院: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26-1,邮编117020。服务热线:44599257。

5.溪湖区检察院:本溪市溪湖区民主路69号,邮编117002。服务热线:45836139。

6.南芬区检察院:本溪市南芬区紫云街10号,邮编117014。服务热线:4382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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