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高新区检察院五举措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今年以来,南昌高新区检察院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依法科学提出量刑建议,实现所办案件效率与公正双提升。 2019年以来,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65件341人,量刑建议采纳率100%。

一是主动发力,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承办检察官主动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认罪认罚的后果及适用程序,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激励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坚持将是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前置程序”进行综合审查,对每一起刑事案件,不局限于常见罪名,都首先审查是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制度的适用率。 

二是精准量刑,提高量刑建议采纳率。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综合全案情况及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在确定基准刑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往年的刑事判决书,分析法院针对不同种类案件中的不同情形的判决结果,并以此为借鉴和参考确定量刑建议;对于疑难、复杂和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由承办检察官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确定量刑建议;对于在法院审理期间案件证据或量刑情节发生变化的,及时与法院联系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量刑建议。

  三是宽严相济,充分发挥不起诉的作用。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确定是否从宽及从宽幅度,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同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悔罪表现,且自愿认罪认罚的,积极适用相对不起诉制度,充分体现宽缓刑事司法政策,提升公正和效率。

  四是加强协作,注重沟通形成合力。与区法院、公安机关积极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探讨和解决认罪认罚制度运行中所遇到的问题;设立值班律师预约制度,积极维护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被告人获得法律的有效帮助;完善审前社会调查委托和移送制度,提高审理效率和缓刑适用的准确性。

  五是释法说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始终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当事人和解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提高检察干警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对于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通过证据开示,以案释法,情理教育以及借助辩护律师的帮助等,促使其认罪认罚,转变其对抗心理;对于被害人,充分向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认真耐心听取其意见,进行心理疏导和情理感化,减缓其过激情绪;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理性、平和地化解矛盾,积极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 \u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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