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9 銷贓夫妻檔:“轉手”電動車 一年得利8000餘元

■通訊員 葛培興

一對開早餐店的夫婦,因貪圖錢財,鋌而走險替老鄉銷贓電動車,且牟利頗豐。如今東窗事發被抓獲,這對夫婦只好在看守所裡過年了。1月4日,涉嫌銷贓罪的林某夫婦被台州椒江警方依法刑拘。

林某夫婦是江西人。3年前,林某與妻子從老家來到椒江,開了一家早餐店,生意一般。去年12月初的一天,也在椒江生活的老鄉張某來到林某的暫住處,對林某夫婦說:“我現在手上有一輛偷來的電動車,只要你們幫我把車子賣掉,我給你們一定的提成。”

聽了張某的話後,剛開始林某和妻子覺得做這種事是犯法的,不願意與張某合作,但最後林某夫婦還是禁不住金錢的誘惑,答應替張某銷贓。兩天後,經林某夫婦“牽線搭橋”,張某這輛偷來的電動車以1400元的價格,被林某在溫嶺打工的親戚買去。而張某也不食言,給了林某夫婦600元錢。

見錢來得這麼容易,嚐到甜頭的林某夫婦一發而不可收,與張某“緊密合作”,只要張某偷來電動車,林某夫婦都會很快找到買主。到被警察抓獲時,林某夫婦已為張某銷贓價值近3萬元的15輛電動車,非法牟利8000餘元。

1月2日下午,張某被海門派出所民警抓獲,供出了替他銷贓的林某夫婦。1月2日晚,林某夫婦在家中被抓獲。

經審查,林某夫婦交代了從2018年12月初到2019年12月底,替張某銷贓電動車15輛共牟利8000餘元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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