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5 華林證券:已整改完成 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3個月並非完全停止新增業務

挖貝網1月6日消息,近日華林證券收到證監會的《監管措施》,證監會列舉了華林證券七大違規行為,並對其採取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華林證券表示,截至目前,針對監管措施所涉事項已整改完成。

對於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3個月,華林證券稱,監管措施所涉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並非完全停止新增業務,而是對新增業務的規模進行限制,公司仍可以在限制新增規模範圍內拓展新業務,各項原有業務也仍可以正常開展,也不影響投行等部門已承接的各項業務的正常推進。目前公司各項業務均正常開展。

華林證券還表示,據本公司發佈的2019年12月主要財務信息公告,華林證券12月母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26億元,環比增長199.11%;實現淨利潤9996.60萬元,環比增長180.21%。母公司1-12月實現營業收入10.14億元,實現淨利潤4.47億元,淨利潤水平較2018年度同比增長超30%。

本文源自挖貝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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