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3 乡村往事:记工分

乡村往事:记工分

生产队的时候,我父亲当了好多年会计。每天天黑后,或者刚刚吃完饭,或者还没有吃完,登记工分的社员就登门了。父亲每天参与劳动,知道相当一部分人的出工情况。但是,他不能凭自己的印象给社员记分,而是要社员们自己前来,说自己干了一上午,或者干了一天。

男劳力,一天10分。女劳力,一天8分。

从天黑开始,一直到比较晚了,还有人来。我当时年龄小,困了就睡。登记工分的社员来到,看我睡了,就悄悄地对父亲说一声,然后离去。

一些妇女,看到母亲饭后忙活着喂猪,就帮助切菜,倒猪食。看到母亲缠线球,就用双手撑着线束。男人们呢,记完工分后,有的马上走了。有的并不走,而是坐下来,与父亲一起谈天。我呢,就坐在他们旁边,专心地听。他们谈着谈着,又有人来记工分了。父亲便把工分本拿在手里,找到那个人的名字所在的页码,记上:某日出工一天。

到了年终,父亲要把平时记下的工分进行统计。之后,他再找人认真核对一遍。确定无误后,便张榜公布。这时,社员们便站在工分榜前,看自己一共有多少工分。最多的,自然是队长了,每年都3500分以上。对此,社员们都是理解的。因为队长忙里忙外,为生产队操碎了心。

再往下,就根据每家的工分、人口,依据“人七劳三”的原则,进行余缺粮计算。缺粮的,要往生产队里交一部分钱。余粮的,则可以拿到一点钱。那时,出一天工,10分,价值也就是两毛多钱。

我家劳力较多,父亲、母亲、大哥、大姐、二姐,都积极出工。这样,每年决算时,能分到几十块钱。母亲把这些钱保存好,过春节时花一些。再花,就十分谨慎了。那时,家里人身上穿的,都是母亲与两个姐姐织的粗布。她们的手很巧,织出的花布,各种颜色搭配谐调。制成衣裳,穿上之后,十分好看。

父亲虽然当着会计,但他与一般社员一样,照样出工。并且,他干活十分实在。在他的带领下,哥哥、姐姐的表现,也让人竖大拇指。特别是大姐,干活休息时,就在附近田野里割草。一天,能割20多斤青草。她把青草交到饲养员那里。斤数,由饲养员累计着,年终折合成工分。

我的年龄稍大之后,有两个冬天,早晨起来拾粪。背着粪箕子,手持粪叉子,村前村后地转悠。收获多的时候,能拾半粪箕子。我把粪交到生产队里,也折合成了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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