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2 黑龙江尚志市概况

尚志市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代管县级市,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哈尔滨市东南部,东经127°17′-129°12′、北纬44°29′-45°34′。东界海林市,西邻阿城区,南与五常市接壤,北与延寿县、方正县、宾县相连接。东西长约153千米,南北宽约90千米。总面积8900平方千米。2009年总人口62万人。辖10个镇、5个乡、2个民族乡。市政府驻尚志镇西大直街187号。

黑龙江尚志市概况

黑龙江尚志市概况

黑龙江尚志市概况

地处张广才岭西麓,地势东高西低。平均气温2.3℃。年均降水量666毫米。森林、冰雪资源丰富,大理石、白粘土、石墨储量大。滨绥铁路、绥满高速公路、301国道、203省道、223省道公路过境。名胜古迹有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乌吉密景区、尚志景区、万佛山景区、珠河抗日游击队纪念碑等。

历史沿革

尚志市历史源远流长,是一座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早在5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尚志境内繁衍生息,这里东周时属肃慎,汉属挹娄,北魏属勿吉,隋属靺鞨安车骨部,唐属渤海国莫颉府,辽属女真本部,金属胡里改,明属努尔干都司。清初为宁古塔辖境,乾隆时属阿勒楚喀副都统辖。清光绪年间划属宾州,由长寿县(今延寿县)管辖。[3]

清代中后期,山东、河北、辽宁等地的流民开始进入这里冒禁开荒、种烟、采参。后清朝廷在这里陆续堪放官荒,外地垦民不断来此,土地得以开发。20世纪以后因中东铁路通车,珠河、苇河设治立县,农、工、商及交通等各业得到发展。[3]

1914年长寿县更名为同宾县,1922年设置乌珠河、苇沙河两个设治局,标志着境内政权建设和行政区建设的开始。1927年吉林省长公署令准,将乌珠河设治局改为珠河县。1929年2月,撤销道制,由吉林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管辖。[3]

珠河人民有着光荣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传统。19世纪以后俄人入侵,这里的民众就自发联合起来,同侵略者展开了殊死斗争,有力地打击了俄人的嚣张气焰。[3]

早在1927年珠河就有党的活动,1930年中共珠河支部成立,党组织在人民群众中宣传马克思主义,发动群众抵抗日本侵略,把群众性地方武装引向抗日救国的道路。1932年2月日军侵犯珠河、苇河。两县人民和一些旧吉林军将士奋起抵抗,掀起民众抗日高潮。以农民为主体的红枪会和由旧吉林军的一些将士自发组织的抗日义勇军顽强地抵抗日军,显示了人民大众抗日斗争的雄心和气魄。[3]

1946年4月14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松江省民主政府在宾县召开松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珠河、苇河两县归松江省管辖。

1946年11月,为纪念抗日英雄赵尚志和他所领导的抗日将士在珠河县的丰功伟绩,珠河县第一次农工代表会议通过决议,将珠河县改为尚志市。1948年3月,苇河县并入尚志市,仍归松江省管辖。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4年撤松江省,原松江省所辖各县划归黑龙江省。从此,尚志市一直由黑龙江省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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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2010年,尚志市辖10个镇、5个乡、2个民族乡:尚志镇、一面坡镇、苇河镇、亚布力镇、帽儿山镇、亮河镇、庆阳镇、石头河子镇、元宝镇、黑龙宫镇、长寿乡、乌吉密乡、鱼池朝鲜族乡、珍珠山乡、老街基乡、马延乡、河东朝鲜族乡。[1]共有340个行政村。境内有:苇河林业局、亚布力林业局。

自然地理

尚志市总面积8910平方公里,其中山地、丘陵面积7128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80%;平原漫坡、甸子地1 336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5%;水库、泡泽、河流面积44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5%;大致呈八山、半水、分半田的结构。

尚志市位于黑龙江省南部,张广才岭西麓。地处东经127°17'-129°12',北纬44°29'-45°34'之间。东界海林市,西邻哈尔滨市阿城区,南与五常市接壤,北与延寿、方正、宾县相连接。东西长约153公里,南北宽约9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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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

尚志市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年日照2450-2600小时,≥10℃积温2400℃,无霜期120天左右。年平均气温为2.3℃。1月最冷,平均气温-20.5℃;7月最热,平均气温21.6℃。年平均蒸发量1056-1128毫米,年平均降雨量666.1毫米,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2%。主要风向春季多为西南风,冬季多为西北风,融雪在3月下旬,结冻期约150-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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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

尚志市有中小河流约120多条。主要河流有蚂蜒河、东亮珠河、大泥河、阿什河、黄玉河等,都发源于市内。全部河流又可分为蚂蜒河、牤牛河、阿什河3条水系,均自东向西转北注入松花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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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

2011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929807万元,比上年增长14.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实现 375824万元,比上年增长9.1%,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3.1%,拉动经济增长1.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实现741530万元,比上年增长18.6%,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9.0%,拉动经济增长6.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实现812453万元,比上年增长12.8%,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7.9%,拉动经济增长5.4个百分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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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中东铁路通车前,境内只有少数流民在此挖参采珠,兼种粮谷。

中东铁路通车后的民国年间,官府勘放了27处官荒,广招垦户,使入境者大增,形成了居民群落,加速了农业的发展。由于封建制度的制约,生产方式十分落后,生产力低下,经济极不发达。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尚志市于1980年进行了各种承包责任制的试点,1983年,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从1949年到1985年,耕地面积则由110万亩减少到93万亩,减少了15.5%;农业人口由14万人增加到30.8万人,增加1倍多,其中农村劳动力由4.2万个增加到6.7万个,增长了59.5%;粮豆薯总产量由1.08亿公斤增加到1.66亿公斤,增长了53%;向国家交售商品粮由1226万公斤增加到4 350万公斤,增长了2.5倍;人均分配额由48元增加到400元,增长了7.3倍;农业总产值由1 945万元增长到1.46亿元,增长了6倍多。

1949年,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82%.林业和其他各业产值占18%;

1985年,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下降到48%,林业和其他各业产值则上升到52%。

2009年粮食总产量达到9.15亿公斤,同比增长1.5%。尚志市农业总收入实现66.5亿元,同比增长15%;其中多种经营收入实现39.8亿元,同比增长15%。推进了蒙牛万头牧场建设并引入国外高产奶牛3 000头,千头奶牛养殖小区达到3个,乳品产业实现产值17.3亿元、税收实现3 308万元;食用菌栽培总量达到10亿袋,被中国食用菌协会授予"中国黑木耳之乡"称号;浆果种植面积达到7.5万亩,加工企业达到12家,实现产值3亿元;药材种植面积达到3.6万亩,成为全省北药生产开发重要基地;尚志市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种植基地发展到28个,有机食品认证4个,绿色食品认证29个。发放各类惠农补贴1.1亿元。争取省和哈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镇、村24个,投入资金3.8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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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1949年末,尚志市有工业企业757个,总产值123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5个,产值34万元,占尚志市工业总产值的27.6%;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752个,产值89万元,占尚志市工业总产值的72.4%。

1957年,尚志市有工业企业118个,工业总产值达81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1个,产值349万元,占尚志市工业总产值的43%;集体手工业,二轻工业,下同企业56个,产值245万元,占尚志市工业总产值的30%;个体手工业企业51个,产值220万元,占尚志市工业总产值的27%。

1960年,尚志市有工业企业102个,全民所有制企业已由1957年的11个增加到45个,其中新建的小钢铁、小机械、小矿山、小化工企业10个;手工业企业,一部分划归人民公社,一部分改为全民企业,由原来的56个减少到21个,其中新建的小机械、小化工企业4个;公社企业,1984年改为乡镇企业自1958年产生后,已发展到36个,其中新建的小机械、小化工企业13个。尚志市的工业总产值由1957年的814万元猛增到3 079万元,增长了2.8倍。

1961年尚志市工业总产值下降到1 500多万元,1962年又递减到1 441万元。

1965年底,尚志市有工业企业78个,工业总产值达1500万元。

1976年,尚志市工业企业165个,总产值达7 927万元,其中公社工业,包括街道和其他工业92个,产值2 483万元,比1966年增长34.5倍。

1985年,尚志市工业企业发展到258个,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9个,乡镇企业154个,县属手工业,二轻工业35个,机关、学校、企事业办厂和其他县属集体厂30个。另外,村办企业已达440个,个体企业2 176个。尚志市各类企业中,联办工业、合资工业已达30多个。尚志市工业总产值,不包括村办工业和个体工业1985年达16 688万元,比1976年增长1.1倍,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产值8 624万元,比1976年增长1倍,占尚志市工业总产值的51.7%;乡镇工业产值6 104万元,比1976年增长1.5倍,占尚志市工业总产值的36.6%;县属手工业产值1 371万元,比1976年增长11.8%,占尚志市工业总产值的8.2%;机关、学校、企事业办家属、青年厂及其他县属集体工业,产值587万元。另外村办工业产值达3012万元,个体工业产值达2092万元。。

2009年完成工业投资项目311项,累计完成投资32.34亿元。全口径工业总产值实现243.9亿元,同比增长22.1%;工业增加值完成64亿元,同比增长17%;实现营业收入228亿元,同比增长19%;实现利税16.8亿元,同比增长20%;规模以上企业工业产品销售率达96.2%,同比增长0.8%。木材加工企业发展到430家,实现产值46.4亿元,实现税收6000万元;酒类生产企业达到32户,实现产值5.2亿元,年缴税金近亿元。尚志经济开发区实现产值30.3亿元,实现税收405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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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1947年,贸易公司改为贸易局,下设粮食、百货、土产3个公司。

1949年以后,国营商业企业不断增加。

1957年,国营商业又增加了煤建、专卖、食品、花纱布、药材、木材几个公司,采购企业10个,零售企业6个,批发企业20个,批发兼零售企业4个;粮食部门在各城镇均设有粮店,从而使国营商业基本上占领了市场,控制了尚志市的商品购销活动。在整个社会商品零售的比重上,国营商业的比重逐年提高。国营商业零售比重已由1953年的25%,提高到1957年的38.26%。

1982年,国营商业由以采购为主转移到以推销为主,加速了商品流转。

1985年国营商业企业经营机构已达175个,从业人员3 802人。全年国营商业零售额达7 819.48万元,占尚志市商业零售额的46.5%。

2009年,尚志市新上续建项目137个,计划总投资96.5亿元,实际到位资金24.7亿元,其中超亿元项目10个、超千万元项目41个。成功引进36万吨环保石头造纸、国药集团尚志药业基地、蒙牛万头牧场、汉枫缓释肥10万吨高塔脲甲醛、新濠国际度假村二期、惠佳贝30万吨配方奶粉等一批大规模、高质量项目。吸引42个龙头企业总部和分支机构进驻,纳税1620万元;争取国家、省及哈市投资4.5亿元、争取项目16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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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1928年(民国17年)共18个财政收入项目,年收吉洋312 246.28元,而农业税捐,即垧捐、粮捐两项收入计260 585元,占总收入的83.5%。

1936年(伪康德3年)珠河县全年财政收入89 715元,其中税收83 320元,占财政收入的93%,而地捐、粮捐合计为56 100元,占财政收入的62.5%。

1965年,全县财政收入为743万元,其中工商各税534.1万元,占总收入的71.9%;企业收入68.5万元,占总收入的9.2%;农业税收入111.1万元,只占总收入的14.9%;其他收入7万元,占总收入的1%。

1970年,全县财政收入为926万元,其中工商各税670.3万元,占总收入的72.4%;企业收入61.2万元,占总收入的6.6%;农业税收入187万元,占总收入的20.2%;其他收入7.5万元,占总收入的0.8%。

1975年,全县财政收入为1409.5万元,其中工商各税1272.7万元,占总收入的90.3%;企业收入亏损30.6万元,占总收入的一2.2%;农业税收入163万元,占总收入的11.6%;其他收入4.4万元,占总收入的0.31%。

1980年,全县财政收入为1954.7万元,其中工商各税1788.8万元,占总收入的91.5%,企业收入12.3万元,占总收入的0.63%;农业税收入150万元,只占总收入7.67%;其他收入3.6万元,占总收入的0.19%。

1985年,财政收入为3045.5万元,其中工商各税2728.2万元,占总收入的89.6%;企业收入5.6万元,占总收入的0.18%;农业税收入208万元,占总收入的6.82%;征收排污费收入20.7万元,占总收入的0.7%;城市维护建设税76.9万元,占总收入的2.5%;其他收入6.1万元,占总收入的0.2%。由此可以看出,60年代以后,工商业税收额呈激增趋势,确已成为全县经济收入主要来源,而农业税收入明显的降至次要地位。

2007年,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4.2亿元,增长24.2%,一般预算收入实现1.9亿,增长16.4%,财政一般预算支出6.9亿元,增长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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