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要求,公安机关将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霸痞犯罪,重点打击以下12类黑恶势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乱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5、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套路贷”、“校园贷”、网络诈骗等新型涉众型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在城区、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盘踞一方,危害治安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
营口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人举报的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0元。
(二)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三)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四)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五)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
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上述不同作用的,应当重复奖励。
营口市公安机关公开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
110报警电话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417-4823671
开发区公安局:0417-6227150
盖州市公安局:0417-7669234
大石桥市公安局:0417-5812004
站前区公安分局:0417-2692110
西市区公安分局:0417-4801110
老边区公安分局:0417-3865915
网络举报
营口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营口刑警”
信件举报
邮寄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攀枝花北街37号营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打黑大队,邮编:11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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