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收農戶的危房改造自籌資金後,私自將其借給親友使用,犯下了嚴重的錯誤。”近日,在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營根鎮扶貧領域“以案釋紀、現身說紀”警示教育會議上,營根鎮農機推廣站站長、大朗村駐村扶貧幹部姚某面向參會幹部作檢討。
如何防止此類事情再次發生?營根鎮黨委書記何亞寧介紹,將權力關在制度的“籠子”裡是關鍵,現在已明文規定各村委會農戶的自籌資金一律存入村小組對公賬戶,並列清收支明細移交給鎮政府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由鎮政府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統一監管。
這一案件僅是瓊中守護扶貧“奶酪”的一個縮影。加強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護城河”,是保障幹部清廉、百姓收益的重要手段。
為此,瓊中專門制定了《三年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通過開展常規督查、專項檢查、專項巡察,將監督“一竿子插到底”,實現對全縣所有鄉鎮、各部門檢查全覆蓋。通過監督,今年以來,瓊中共處置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線索16件,初核16件,立案13件,黨紀政務處分13人。
日前,瓊中紀委以案為鑑,督促全縣各鄉鎮黨委和相關職能部門對扶貧領域存在問題開展自查和整改,建立好問題臺賬和整改臺賬,切實推動問題整改。
文字:陳歡歡 王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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