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涉案433億!29歲創造1億財富的窮小子,50歲被判無期

一個曾一度想自殺的窮小子

29歲時卻創造1億財富

然而在人生50歲時再次跌落

隨他一起浮沉的

還有51354名集資群眾

今年5月22日,河南省原人大代表、超越集團實際控制人楊清河,站上了被告席。他被指控三項罪名——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詐騙罪。

河南省安陽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指控,1992年1月至2015年11月,楊清河未經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批准,先後用他控制的77公司做平臺,以借書押金、投資房地產、原煤預定等形式,面向安陽市及周邊地區非法集資,涉案金額高達433億餘元。

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楊清河共犯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涉案433亿!29岁创造1亿财富的穷小子,50岁被判无期

5月22日,楊清河受審現場。網絡圖片

5萬名集資戶

和其他眾多集資戶一樣,43歲的王芳(化名)只知道超越集團規模大,旗下有煤炭、房地產項目,但她並不清楚,這些項目是虧損的。

2010年,王芳發現小區門口,超越營業網點常常有人排隊存錢,“網點大概100平方米,存錢的人都排到門口了。”

王芳想把錢存到超越,賺點利息來買房。她和丈夫劉強(化名)都是濮陽人,20歲時便到安陽打工。早年間,王芳賣過涼皮,擺過地毯;劉強在齒輪廠打工,幹過各種各樣的雜活。此後,王芳利用打工賺取的積蓄,在安陽開了家美容店;劉強也租了一間門店,開始做摩托修理生意。

王芳和劉強有一兒一女,四口人住在房齡將近20年的小區裡。房子是二手的,相對比較簡陋,所以王芳一直想再買套房子。

2010年,她看中了安陽市東側的一套新房,面積100多平米,售價40餘萬。她的存款本來是夠買房的,但考慮到裝修費用及日後生活費,她決定把錢存到超越集團,賺些利息來彌補。

打聽了一些消息後,王芳得知,在超越集團存錢的年息為24%左右,存100萬進去,一年能掙24萬元的利息,而在當時,將同樣的錢存進銀行,一年到頭,僅能拿到3萬多元。

“這兒取20萬,那兒取10萬。”那年下旬,王芳通過兩三個銀行取出40餘元存款,並向哥哥、妹妹借錢湊夠50萬。這筆錢,被她一次性存到超越集團的營業網點。

王芳沒想到會出問題,一方面是因為超越集團名氣夠大,另一方面,她常常看到營業網點有人排隊存錢,“這麼多人存,就覺得肯定沒事。”

一審判決書顯示,超越集團涉及集資群眾達51354人。1992年1月至2015年11月,楊清河未經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批准,先後以借書押金、誠信理財、投資房地產、投資煤礦、購房認籌、原煤預定、超越人基金等形式,通過發佈廣告、召開見面會等方式進行宣傳,以月息1分至3.6分的高利息、高回報為誘餌,面向安陽市及周邊地區吸收群眾資金。

涉案433亿!29岁创造1亿财富的穷小子,50岁被判无期

5月25日,安陽市超越集團辦公樓內外景。新京報記者 趙凱迪 攝

開讀書社起家

作為超越集團的實際控制人,河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原代表,楊清河本人及其創業歷程,在安陽當地幾乎無人不知。

楊清河1967年出生於安陽縣的農村,家境貧寒,父母都是普通農民。9歲那年,他的父親因病去世,留下楊清河姊妹6人還有2000元的外債。

那時的楊清河,把讀書當做擺脫貧窮的唯一出路。但高考那年,因過度疲勞、營養不良,他患上嚴重的眼疾,雙眼的視力降至0.01、0.03,幾近失明。花2000多元看了半年病,也沒有恢復,被迫退學。

“少年生活,是以我的一次自殺來結束的。”楊清河曾在一次報告會上提到,1984年春節,家人為他謀求出路,並建議他去當算命先生。“這個想法真的(對我)打擊很大,想尋短見,我吃過20多片安眠藥,後來不知道怎麼就醒來了。”

後來,楊清河進入村裡的玻璃廠當採購員。1985年,18歲的楊清河用在玻璃廠掙得的積蓄,到100公里外的濮陽市清豐縣,開了一個建材門市,不久後,經營範圍擴大,增加了家用電器。

通過銷售黑白電視等家用電器,楊清河賺到了第一桶金。兩年後,他存下40多萬元。那時候,“萬元戶”還是相當不得了的。

1988年,楊清河借鑑老鄉張少鴻在鄭州辦讀書社的模式,回安陽創辦讀去讀來讀書社。張、楊雖無交集,卻有諸多相似之處——安陽縣人、出身寒門、讀書社起家,最終都因非法集資的罪名獲刑。

當年在讀書社工作的馬惠卿稱,讀書社的經營模式是,學生繳納10元押金和2.8元折舊費;社會上的人繳納15元押金和10元折舊費,便可免費借書一年。“後來成立文化公司,業務就大了,100塊錢辦一個讀書證一年到期後,這些錢就會退還。”

起訴書顯示,楊清河在那時就已通過讀書社的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18家分店

在超越集團發展的過程中,民間借貸的影子始終存在。楊清河說,“1992年開始搞民間融資,以投資房地產、煤礦等實體項目的發展,向安陽市及周邊讀書俱樂部的會員,以每年年化7%的利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資料顯示,超越集團包含三個集團,分別是超越企業集團、彰德府文化集團、聯興礦業農莊集團,分別負責融資、房地產、礦業。

憑著民間融資和業務擴張,楊清河在29歲時就擁有了近1億資產。他曾在作報告時提到,“1996年超越集團就註冊成立了。房地產、保健食品、學校、培訓、餐飲、煤炭,我們都進入了。1996年的時候,我們的資產已經接近1億。”

2003年,馬思佳按楊清河的安排,負責超越集團社會融資業務,該業務由超越文化公司具體負責融資,這家公司的前身就是讀去讀來讀書社。就在那年,安陽華通集資詐騙案爆發,兩年後,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華通負責人宋躍福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判決書顯示,楊清河曾經提到2003年華通的事對他有所警示。“我頭上就繃著一根弦,知道有融資的功能,但是不敢用。”

2004年底,安陽市超越置業中介有限公司成立,超越集團的融資業務轉移到該公司。楊清河供述,“之前有借款規模也小。做彰德府項目時貸不來款,沒辦法了,才會放大融資功能,這樣才得來錢。”

涉案433亿!29岁创造1亿财富的穷小子,50岁被判无期

5月25日,超越集團一辦公室內還陳列著諸多榮譽證書。趙凱迪 攝

當地電視臺是超越集團對外宣傳的平臺。超越集團曾在安陽電視臺做過“以信譽求生存,靠質量求發展”的廣告,宣傳超越集團的實力。

18家分店成立後,超越的融資規模急劇擴張。資料顯示,在2005年,超越集團融資金額為4億。2011年,融資金額翻了7倍多,達到29億,截止2015年,又增至40億。集資的利息在每萬元月息1分到3.6分不等。

擠兌風潮後被抓

楊清河最終沒能阻止超越集團資金鍊斷裂。一審判決書顯示,2011年國慶節前後,安陽民間借貸泡沫破裂。公開資料顯示,安陽思麒汽車租賃有限責任公司當年因資金斷裂,大量集資群眾上門擠兌,隨後,其他家融資公司均出現擠兌現象。當地民間借貸雪崩。

王芳、劉永等大批集資戶到超越集團要求兌付。但那時,超越集團已經無法兌付。直到如今,王芳稱仍有30萬元沒有拿出來。“一開始按10%比例兌付,我們正常辦理了十幾天,客戶只取錢不存錢,大概半年時間,因為資金緊張,只能兌付1%。”馬思佳稱。

在此背景下,2011年10月,超越集團成立“超越人基金”企圖自救。超越集團員工楊清龍在一審判決書中的證言顯示,楊清河說企業很困難,從外面藉資金也很困難,公司內部人員能不能籌集一些資金作為企業自救基金。“楊清河規定的籌集基金的數額是每人最少1萬元現金,上不封頂。”

多名員工介紹,超越人基金當時的年收益為36%,但到了第二年就變成24%,“後來給沒給就不記得了。”

超越集團員工鄭勵方稱,超越人基金共計募集現金和票據大概有八九百萬,當時公司也沒什麼經營,這些錢都是用來給集資群眾兌付,以及公司日常開銷。

另一個籌集資金的渠道,是銀行貸款。一審判決書顯示,楊清河在嚴重資不抵債的情況下,明知超越集團已經揹負鉅額債務,沒有償還能力,但仍隱瞞事實,使用虛假的財務報表和三方監管協議,於2013年6月、2014年,向光大銀行鄭州黃河路支行貸款2.4億元。

2015年8月份後,超越集團只能用以酒抵債的方式,向集資群眾兌付。政府幫扶、企業自救,都沒能扭轉資不抵債的困境。當年9月30日,安陽市成立超越集團處非工作指揮部。

王晉江告訴重案組37號,2015年10月21日,河南省超越置業集團有限公司等五個核心及關聯企業向“安陽市處置超越集團涉嫌非法集資工作指揮部”、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破產重整申請書》。

2015年11月22日,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經過審議和表決,決定許可公安機關對楊清河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涉案433亿!29岁创造1亿财富的穷小子,50岁被判无期

超越集團負責人楊清河。圖片來源於網絡

涉案433億

一審被判無期

2018年3月29日,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在湯陰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檢方指控其犯集資詐騙罪,涉案金額達到433億;犯貸款詐騙罪,至案發仍有1.8億餘元未還。

庭審中,個人犯罪還是單位犯罪的問題,成為控辯雙方辯論的焦點。

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指出,楊清河控制的資金來自非法集資,公司負債比率高達50%以上,從1994年開始,變成以集資為主的公司,而且集資收入遠遠大於正常收入。

法律層面,起訴書指控為個人犯罪,單位犯罪中是個人組織的,即使是屬於單位犯罪,也應當對個人進行審理。“司法解釋、河南省指導意見規定非常明確,應認定為個人犯罪,楊清河應承擔責任。”

一審判決書顯示,楊清河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貸款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判決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來 源 / 浙江經偵

美 編 / 吳星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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