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9 泰安市纪委公开曝光4起生态环保领域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鲁网泰安8月20日讯 为着力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教育警示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泰安市纪委监委近日通报 4 起生态环保领域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分别是:

泰山区省庄镇党委委员白刚、环保办主任宋洪峰对饮用水源地保护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17 年 4 月,该镇东苑庄村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擅自开工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镇分管负责人白刚对该违法行为监管失察,宋洪峰履职不力,未及时处理和督促整改,在区环保局下达责令停止建设决定后仍未停工。白刚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宋洪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肥城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于新、老城街道招商办主任耿峰对企业废水排放监管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17 年 8 月,位于老城街道办事处的某公司外排废水超标,导致周围发生地下水污染问题,造成不良影响。于新对该企业环保和地下水监控工作监管不力,耿峰作为包保该企业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宁阳县蒋集镇副镇长韩忠刚、水利站站长黄昌昂对整治溢洪道淤积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17 年 7 月至 8 月,该镇前才水库发生洗砂点占用水库坝坡,导致溢洪道下游河道淤积,阻碍正常行洪问题。分管副镇长韩忠刚和黄昌昂履职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该违法行为。韩忠刚和黄昌昂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平县老湖镇环保办副主任袁吉申等人对辖区内生态环境监管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17 年 7 月,该镇在关闭禁养区养殖场专项整治工作中,镇环保办未采取有力措施对一处养殖户及时清理关闭,并隐瞒、虚报该养殖场已清理关闭的信息。袁吉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分工副镇长李本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史金龙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 ( 党组 ) 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 " 四个意识 ",坚持问题导向,着眼生态长效,抓当前,谋长远,汇集各方力量,同心同向同力,坚决完成各项任务。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生态环境要负总责,要带头担责领责;其他领导干部,也要担负起相应的责任,管发展、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执纪监察,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对损害生态环境,生态环境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不严格,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从严问责,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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