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7 裝修時隨意放人進屋參觀?當心攤上禍事……

裝修時隨意放人進屋參觀?當心攤上禍事……

裝修的時候

經常會到有相同戶型的鄰居家

走動走動、借鑑借鑑

但你可知道

這一番“走動借鑑”中

隱藏著怎樣的法律風險?

装修时随意放人进屋参观?当心摊上祸事……

一家三口高高興興參觀別人家的裝修,結果一個不注意,小孩從陽臺摔落,釀成大禍。夫婦二人一紙訴狀,將裝修業主和物業公司一起告上法庭。業主和裝修公司直喊冤屈。點擊音頻收聽律師檔案——看好你的小孩

案情回放

2017年12月3日,兩個男子從法院走了出來,其中一男子用手拍拍另一男子的肩膀,面部表情中充滿了對這位男子的同情和安慰。兩位男子一個是A公司的負責人王先生、一個是花園小區3202房的業主老張。

2017年初,老張在花園小區精心挑選了一套房子給兒子結婚使用。交完房款以後,老張迫不及待地向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A公司申請了裝修。在辦理申請的時候,物管的工作人員拿出一堆協議、承諾之類的,讓老張挨個看了以後簽名,並且告訴老張要按照規定進行裝修,注意安全之類的。老張馬馬虎虎掃了一眼,挨個簽完,趕緊就去找裝修公司了。

3月2號,老張在新房查看裝修狀況,正要出門的時候,迎面走來一家三口。

這位老先生,你是這家的業主啊?

李太太

装修时随意放人进屋参观?当心摊上祸事……

老張

是啊,你們是?

我們是住你們樓下的3104號的業主,我們老公姓李。這房是我們剛剛買的,聽說你們家在裝修,就想來看一下裝修風格什麼的,給自己家的裝修做個參考。你能不能讓我們參觀一下?

李太太

考慮到都是一棟樓裡的鄰居,老張也不好拒絕。於是,他給裝修師傅打了聲招呼,同意了李先生一家進去參觀。給裝修師傅打完招呼後,老張就出門準備辦自己的事了。

結果,老張剛走到樓下,就聽到“砰”的一聲巨響。

娃娃掉下去了,娃娃掉下去了!!!

李太太

老張趕緊往樓上跑,到了19樓,就看到有一個人抱著一個小孩從房間裡出來,小孩頭上滿是血跡,抱著小孩的人不正是到自己家參觀的李先生嗎?

“110嗎?花園小區有小孩從32樓摔到19樓了!”

“120嗎?花園小區有小孩從上摔了下來,受傷嚴重,你們趕快來!”

事故發生後,小區物管A公司負責人王先生立即趕到了現場。在大家七嘴八舌中,才知道是李先生一家在參觀的時候,沒有注意到小孩。小孩到處跑,結果跑到準備裝修的陽臺上,陽臺的護欄已經拆除,小孩不小心掉了下去。

120救護車到了後,趕緊將受傷的小李送往了醫院;警察在現場瞭解情況後,確定這是一起意外事故。小李被送到醫院以後,經過了搶救,仍然沒有保住生命。李先生一家哭得昏天黑地,而老王、老張也紛紛上前安慰。

老王、老張本以為這事就這麼過去了,沒想到一週後,李先生帶著一群人直接找到了老張和A公司的王先生。

我們家孩子就這樣沒了,一張口就要老張和A公司一起賠100萬,不賠償就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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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老張和王先生一下蒙了。

老張

你們自己跑來我家來參觀,我好心同意了你們不感激我,出事了你們就來找我的麻煩,這完全是不講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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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

這,這是什麼道理?你自己跑人家去看裝修就算了,還帶著小孩,帶著小孩也不注意看著點,結果出事了就來要錢;再說你跑人家裡我怎麼知道啊?就算知道我也管不了啊,你憑啥讓我承擔責任啊?

大家你爭我吵,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也沒有個一致的意見。李先生雖然氣憤,但也算是比較理性的人,沒有發生衝突,知道老張和A公司不想賠償後轉身就請律師起訴。隔了一個多月,老張和老王就收到了法院的通知,說已經受理了李先生的起訴,馬上會組織開庭。王先生也趕緊委託了律師代理案件訴訟。

最終,經過審理後,法院判決A公司承擔李先生起訴金額的5%的補償責任,老張承擔35%的賠償責任,而作為受害人的李先生夫婦,自己承擔60%的責任。看到判決結果,老張後悔不已,早知道他就不讓李先生一家參觀自己裝修房了。

本期嘉賓

上海海華永泰(成都)律師事務所 律師龍亮

案件解讀

對於本案中發生的事故

物業公司應當承擔責任嗎?

這要從兩方面來分析。

首先,要看發生事故的區域屬不屬於物業管理的區域。一個小區的物業管理區域,通常是根據物業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的紅線圖範圍,結合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社區建設等因素劃定,但是通俗一點,物業管理的區域一定是屬於公共區域,比如小區內的道路、停車場、公共設施等。在本案中,發生事故的區域是在業主房內,這是屬於業主的私人區域,物業服務單位是沒有權利對業主的私人區域進行管理的;這點很容易理解。所以從這方面來說,發生事故的區域是物業無法干涉的區域,物業不應當承擔責任。

其次,要看物業對於本次事故發生有沒有過錯。事故的發生原因是由於3202業主裝修中還沒有安裝陽臺圍欄,致使小孩失足掉落。從物業管理單位來說,對於裝修中應當注意的事項以及應保證的安全防護措施,物業單位已經書面告知了裝修業主,同時要求業主閉門裝修。剛才也說了,業主的房屋屬於私人區域,物業公司只能通過告知的形式來提醒業主,而不能隨時進入業主的房屋內檢查其是否按照要求進行裝修。從這方面來說,物業公司盡到了提醒的義務,對於事故的發生也沒有過錯,所以不承擔責任。

至於法院最後判決物業公司承擔5%的補償責任,這個是出於人道主義方面的思考。雖然法律上物業公司不需要承擔責任,但是從情理上,法官判決物業公司對受害家屬進行適當補償,這個是我們國內比較常見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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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發生事故的房屋業主

老張為什麼要承擔責任?

從《侵權法責任》法來說,對於損害的發生,是否要承擔責任第一要看當事人是否對損害發生是否有可以阻止的義務,第二看義務人是否履行了義務。

本案中,首先,是由於老張同意了李先生一家進入自己正在裝修的房屋中進行參觀,才導致事故發生,從這方面來說,老張對於事故的發生具有阻止的義務。其次,老張作為裝修房屋的業主,應當按照房屋裝修管理的規定,做好安全防護工作,沒有及時安裝陽臺防護欄就是老張的失職;另一方面,其裝修房屋,理應知道未成年人進入到裝修區域是可能發生意外的,而老張並未阻止,所以也屬於未盡義務。因此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老張承擔責任並無錯誤。

失事小孩的父母

為什麼承擔的是主要責任?

首先,失事小孩才5歲,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李先生夫婦作為小孩的監護人,理應履行監護義務,這個義務不僅包含對小孩的監管、照顧,同時還要承擔由於小孩自身的行為所產生的所有責任。在本案中,李先生帶著小孩進入裝修房屋中,對其疏於看管,導致小孩自己不慎掉下樓,是本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其次,作為成年人,李先生夫婦應當知曉,處於裝修中的房屋是不安全的,不論是小孩還是成年人進入到裝修現場,都有可能發生意外。但李先生夫婦不僅主動請求進入到老張家中參觀裝修,而且還帶著自己的小孩,具有主觀上的失職。

綜合以上兩方面的因素,法官才會判定李先生夫婦對於小孩失事承擔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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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案中是由於裝修工人的操作不當造成了損害,業主會承擔責任嗎?

這種情況下,業主會承擔責任。

首先,裝修工人和業主是屬於僱主和僱員的關係,僱主有義務對於僱員在裝修過程中進行監管,並糾正僱員不當的行為。如果發生僱員操作不當造成他人損害的,法律會直接認定僱主存在監管失職的過錯。其次,在僱傭關係中,僱主是本次僱傭活動的直接受益方,受害方因為本次僱傭活動而遭受損害,從法理上也可以要求僱傭活動的受益方承擔賠償責任。所以,從以上兩方面來講,僱主應當承擔責任。

但是,僱主承擔責任以後,對於僱員的過錯也可以像僱員追償,不過這又屬於另一個法律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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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案件人身損害案件賠償標準

在《侵權責任法》中第十六條規定了三類費用,第一類是基礎費用,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了治療和康復所產生的合理費用,以及誤工所減少的收入;第二類是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第三類是造成死亡的,還需要賠償的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相應的賠償標準,則是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進行了規定。

本案中的受害人一方

應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發生意外以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的家屬就要注意保存相應的證據,以便於進行索賠。

第一方面,主要是確定責任人的證據,首先要了解事故發生的義務責任人可能的責任,並針對性的進行證據收集,對發生意外的地點進行拍照攝像等;第二方面,就是用於證明索賠金額的證據,包括就醫所產生的費用憑據;有些涉及傷殘鑑定的,應當及時申請鑑定部門進行鑑定,避免時間拖得太久而導致無法鑑定的情況出現。另一方面,如果發生損害的,建議當事人如果自己並不是很清楚如何索賠,如何收集材料的話,及時諮詢律師。

主管:成都市司法局

總編:傅澤濤 主編:張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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