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蘇政50條”服務指南》第一批服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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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政50条”服务指南》第一批服务事项

北極星大氣網訊:2月12日,江蘇省政府出臺了《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 推動經濟循環暢通和穩定持續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蘇政發〔2020〕15號,簡稱“蘇政50條”)。為推動“蘇政50條”落地落實,將政策措施轉化為服務事項和服務流程,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經省政府同意,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經濟運行保障組正在抓緊編制並分批次發佈《“蘇政50條”服務指南》。

2月28日,首批16項具體服務事項和服務流程出爐,第一批服務指南事項由省發展改革委、省電力公司牽頭負責,圍繞“蘇政50條”中的6條政策舉措,深化細化為16項具體服務事項和相關辦理指南,涵蓋能源價格、重大項目、投資審批、產業支持、金融服務、信用建設等方面。

《“蘇政50條”服務指南》

(第一批)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 推動經濟循環暢通和穩定持續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蘇政發〔2020〕15號),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經濟運行保障組將分批次發佈《“蘇政50條”服務指南》。

本次發佈的第一批服務指南事項,由省發展改革委、省電力公司牽頭負責,圍繞“蘇政50條”中的6條政策舉措,深化細化為16項具體服務事項和相關辦理指南,涵蓋能源價格、重大項目、投資審批、產業支持、金融服務、信用建設等方面。

一、《蘇政“50條”》第21條:支持疫情防控企業的企業債券融資需求,鼓勵信用優良企業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指導發行人用好申報“綠色通道”、信息披露等支持政策。

服務事項1:支持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以及疫情防控重點企業用好國家發展改革委企業債券申報“綠色通道”,鼓勵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支持企業合理運用企業債券滿足融資置換需求。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做好債券存續期間管理工作。

適用範圍: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做好企業債券工作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20〕111號)文件規定的,具備發行企業債券條件的企業。

辦理類型:申請辦理

辦理方式:申報企業登陸江蘇省政務服務網的“江蘇發展改革委旗艦店”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官網進行申報,按照企業債券辦事指南進行辦理。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責任處室:財政金融處

經辦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根據省發展改革委企業債券轉報辦事指南(江蘇省政務服務網)及國家發展改革委企業債券發行核准辦事指南(國家發展改革委官網)提供相應材料。

二、《蘇政“50條”》第35條:疫情防控期間,用電企業不受“基本電費計收方式選定後在3個月內保持不變”的限制,根據實際情況按月選擇基本電費結算方式。臨時性取消“電力用戶暫停用電容量少於十五天的,暫停期間基本電費照收”的規定,調整為按實際暫停用電天數減免用電企業基本電費,方便用電企業延期或新增辦理暫停業務。

服務事項2:疫情防控期間,用電企業(單位)不受“基本電費計收方式選定後在3個月內保持不變”的限制,根據實際情況按月選擇基本電費結算方式。

適用範圍:執行兩部制電價的電力用戶。

辦理類型:申請辦理

辦理方式:用戶可通過攜帶所需材料至供電營業廳,或通過上傳所需材料掃描件至“網上國網”APP辦理的方式,辦理變更下一個月的基本電費計收方式業務。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電力公司

責任處室:價格管理和成本監審處

經辦單位:當地供電公司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經辦人身份證及授權委託書(加蓋公章)。

服務事項3:疫情防控期間,臨時性取消“電力用戶暫停用電容量少於十五天的,暫停期間基本電費照收”的規定,調整為按實際暫停用電天數減免用電企業基本電費,方便用電企業延期或新增辦理暫停業務。

適用範圍:執行兩部制電價的電力用戶

辦理類型:申請辦理

辦理方式:用戶可通過攜帶所需材料至供電營業廳,或通過上傳所需材料掃描件至“網上國網”APP辦理的方式,辦理暫停業務。辦理暫停業務的用戶基本電費按實際用電天數計收。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電力公司

責任處室:價格管理和成本監審處

經辦單位:當地供電公司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經辦人身份證及授權委託書(加蓋公章)。

三、《蘇政“50條”》第36條:對因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用電企業,如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結算基本電費,超過合同約定最大需量105%的,超過部分按實收取,不加倍計收基本電費。疫情防控期間,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醫療等場所新建、擴建用電需求,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

服務事項4:疫情防控期間,對因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用電企業,如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結算基本電費,超過合同約定最大需量105%的,超過部分按實收取,不加倍計收基本電費。

適用範圍:因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且執行兩部制電價的用電企業。

辦理類型:直接辦理

辦理方式:電力企業將對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計收基本電費的抗擊疫情擴產企業,超過約定最大需量105%部分按實收取,不加倍計收基本電費。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電力公司

責任處室:價格管理和成本監審處

經辦單位:當地供電公司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無需材料。

服務事項5:疫情防控期間,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醫療等場所新建、擴建用電需求,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

適用範圍: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醫療等場所。

辦理類型:申請辦理

辦理方式:用戶可通過攜帶所需材料至供電營業廳,或通過上傳所需材料掃描件至“網上國網”APP辦理的方式,辦理新裝或增容業務。電力企業將對涉及新增第二路及以上供電電源的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用。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電力公司

責任處室:價格管理和成本監審處

經辦單位:當地供電公司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經辦人身份證及授權委託書(加蓋公章)、當地發展改革部門出具的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醫療等場所證明材料,新裝用電還需提供項目批文、物業權屬證明。

服務事項6:實施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電網企業在計收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的,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適用範圍:除高耗能行業用戶以外的,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

辦理類型:直接辦理

辦理方式:由省電力公司根據本政策措施,直接降低用電價格,並推動各地供電公司實施。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電力公司

責任處室:價格管理和成本監審處

經辦單位:當地供電公司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無需材料。

服務事項7:實施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政策。自2020年2月22日起,天然氣生產經營企業提前執行淡季價格,對執行政府指導價的非居民用氣,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適當下浮。各地根據天然氣上游企業降價情況,合理預測氣源結構,根據門站(氣源)採購價格加上從嚴核定的配氣價格科學測算,按照聯動機制的規定,將門站環節降價空間全部傳導至終端用戶。

適用範圍:非居民用天然氣用戶

辦理類型:直接辦理

辦理方式:由當地發展改革部門制定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各地城鎮燃氣公司執行。

責任單位:省、市、縣(市、區)發展改革委

具體經辦單位:當地發展改革部門、城鎮燃氣公司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無需材料。

四、《蘇政“50條”》第37條:加大有效投入,以220個省重大項目建設為抓手,加快在建項目建設和投產進度,做深做實項目前期工作,條件成熟的力爭早開工、早建成、早達效。推動年初全省集中開工的1473個重大產業項目加快落地見效。對事關疫情防治和公共衛生的重大項目建設,加大支持力度,優化辦理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實行急事快辦。

服務事項8:幫助重大項目業主單位協調解決項目推進中的困難問題。

適用範圍:2020年省重大項目投資計劃明確的220個省重大項目,年初全省集中開工的1473個重大產業項目。

辦理類型:申請辦理

辦理方式:項目建設管理單位(或項目法人)就項目推進過程中需要政府機關幫助協調解決的具體困難問題,向項目所在地發展改革部門提出申請,當地發展改革部門無法協調解決的,提交省發展改革委統籌協調解決。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責任處室:重大項目建設辦公室

經辦單位:省、市、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需要協調解決的具體問題基本情況。

服務事項9:統籌保障重大項目用能需求

適用範圍:2020年省重大產業類項目。

辦理類型:申請辦理

辦理方式:由用能需求項目建設管理單位(或項目法人)向項目所在地設區市發展改革委提報用能需求,設區市發展改革委向省發展改革委申報,由省發展改革委統籌協調解決。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責任處室: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

經辦單位: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由設區市發展改革委提交申請文件和項目2020年新增用能需求報告。報告應包括項目基本情況、正常年綜合能源消費量(等價值)、能效水平和主要節能措施、開工建設情況及計劃投產用能時間、2020年計劃新增用能需求和測算依據和用能指標的監管使用措施。

服務事項10:支持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實施主體發行優質企業債券。

適用範圍: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支持優質企業直接融資進一步增強企業債券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的通知》(發改財金〔2018〕1806號)要求,省、市、縣(區)三級重大項目。

辦理類型:申請辦理

辦理方式:由債券發行單位登陸江蘇省政務服務網的“江蘇發展改革委旗艦店”進行申報,由省發展改革委出具轉報文件,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核。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責任處室:財政金融處

經辦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根據省發展改革委“企業債券轉報”事項辦事指南(江蘇省政務服務網)提供相應材料。

服務事項11:疫情防控期間,對列入省重大項目投資計劃的水利、交通項目施工現場防疫措施費用可納入工程概算。對有度汛要求的水利、交通重大項目,因趕工產生的費用以及應急度汛造成的合同外措施費用,可納入工程概算。對於疫情防控導致的建設工期延誤,同意項目法人將合同約定的工期合理順延。

適用範圍:列入省重大項目投資計劃的水利、交通項目。

辦理類型:申請辦理

辦理方式:項目建設管理單位(或項目法人)編制概算調整報告,經相應行業主管部門同意,由項目原初步設計(或概算)申報單位上報原審批部門同意後,在原項目概算外增列。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責任處室:基礎設施發展處、農村經濟處

經辦單位:項目所在地發展改革部門(行政審批局)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概算調整報告、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原申報單位的請示文件。

五、《蘇政“50條”》第44條:研究制定推動傳統消費業態復甦的政策措施,積極引導消費預期,加快新興消費業態成長,進一步培育居民健康生活習慣。支持傳統零售企業提升網絡營銷能力,進一步拓寬居民線上消費的渠道,加快釋放網絡消費新動能。

服務事項12:推進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開展試點工作評估,對評估結果靠前的試點區域安排1000萬元切塊資金扶持,用於載體建設、公共服務平臺搭建、重點項目補助、人員培訓以及與金融資本合作開展融資擔保、創業投資等。

適用範圍: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區域。

辦理類型:直接辦理

辦理方式:省發展改革委組織第三方評估試點工作情況,公示評估結果,對評估靠前的試點區域安排1000萬元切塊資金扶持。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責任處室:服務業處

具體經辦單位:相關設區市發展改革委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報告。

服務事項13:組織申報2020年省級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發揮服務業專項資金引導作用,有效支持服務業企業應對疫情影響。

適用範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以及消費、物流等受疫情影響較重行業的服務業項目。

辦理類型:申請辦理

辦理方式:由企業所在地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初審,符合申報條件的服務業項目,在江蘇省政務服務網的“江蘇發展改革委旗艦店”在線填報相關申報材料,省發展改革委按程序審核公示後,採取投資補助和固定資產貸款貼息等方式予以支持。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責任處室:服務業處

具體經辦單位:省、市、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2020年省級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投資補助重點項目申請報告、投資補助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申請報告、貸款貼息項目申請報告,省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

六、《蘇政“50條”》第48條:進一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提高“不見面審批(服務)”效能,積極引導選擇江蘇政務網、江蘇政務服務APP等非接觸式線上辦理途徑,加快推行環保“不見面”審批、“非現場”監測、“不接觸”執法、“信息化”監管,降低疫情聚集性發生風險。依託全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加強投資項目遠程審批服務,全力做好項目立項、開工、投產全過程服務。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對因受疫情影響生產訂單未完成或者產品交付不及時的企業,採取便利信用修復流程,規避失信風險。

服務事項14:依託全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加強投資項目遠程審批服務,全力做好項目立項、開工、投產全過程服務。依託江蘇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開展投資項目“不見面審批”,提供網上或電話諮詢服務,幫助協調推動問題解決,為項目審批提供優質便利服務。

適用範圍:項目建設單位。

辦理類型:申請辦理

辦理方式:項目建設單位通過江蘇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http://218.94.123.37/indexjs.jsp)填報項目信息並申領項目代碼,按照投資性質和項目類別,申請辦理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辦理諮詢:省發展改革委駐省政務服務中心大廳窗口(025-83666201)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責任處室:固定資產投資處及相關業務處室

經辦單位:省、市、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行政審批局)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投資審批管理事項申請材料清單(2018年版)》所需材料。

服務事項15: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對因受疫情影響生產訂單未完成或者產品交付不及時的企業,採取便利信用修復流程,規避失信風險。

適用範圍:因受疫情影響生產訂單未完成或者產品交付不及時的有失信行為記錄的企業。

辦理類型:申請辦理

辦理方式: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線上申請信用修復,經失信行為認定部門審核後辦理信用修復。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責任處室:信用建設處

經辦單位:省、市、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各設區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信用修復承諾書、登記證照複印件加蓋公章、失信行為整改證明材料。對有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通過信用中國和各級信用網站獲取的信用報告,視同第三方機構提供的信用報告,可作為信用修復依據。具體可通過信用中國網站行政處罰信用修復流程指引(/xyxf/lczy)瞭解。

服務事項16:對疫情防控期間,經認定同意延期辦理職工參保登記和“五險一金”等繳費業務的企業和個人,不計入企業失信行為記錄。

適用範圍:各級稅務、人社、財政、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認定的允許延期繳納“五險一金”的企業

辦理類型:直接辦理

辦理方式:各級稅務、人社、財政、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直接對相關企業不計入失信行為記錄。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責任處室:信用建設處

經辦單位:各級稅務、人社、財政、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設區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需要提供的辦理材料:無需材料。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聯繫電話:010-65367702,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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