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2 民間故事:六十五歲老爹,一歲的兒

古時,保定府有一富翁叫王寶貴,年齡65歲,家產頗豐。他膝下有一兒一女,女兒叫王花,已經出嫁。兒子叫王倫,比王花小十幾歲,王寶貴的妻子在生兒子的時候難產死了,他也沒有再續絃。不料兒子娶妻後不久,竟暴病而亡。王寶貴白髮人送黑髮人,心裡悲痛不已。

儘管兒媳非常孝順,平日裡飲食起居照顧得很周到,但想到香火將斷,女婿女兒又心懷叵測,萬貫家財將歸於別姓,不免每日唉聲嘆氣。

為了延續子孫香火,也為了自身將來有個安身之地,兒媳勸公公納一個小妾,希望生個男孩延續王家香火。王寶貴剛開始不願意,但經不住兒媳再三勸說,終於勉強答應了。兒媳張羅著把自己的遠方表妹張氏嫁給王寶貴為妾,張氏雖是個莊戶人家的女兒,但生得清秀端莊,溫柔賢惠,婚後一年,竟喜得一子,王寶貴歡天喜地,給孩子取名王小寶,兒媳也很高興,覺得今後終於有了依靠。唯一不高興的是女兒和女婿,他們在外面風言風語,說王小寶是野種,不是父親親生的。

民間故事:六十五歲老爹,一歲的兒

生下兒子不久,王寶貴也得病去世了,家中由於沒有男丁,一切喪事全聽女婿安排指揮。埋葬了王寶貴半年後,王寶貴的女兒王花突然到縣衙擊鼓鳴冤。狀告自己的後母張氏不貞潔,王小寶是她與別人偷情生下的野種,張氏與大嫂勾結,目的是謀求父親的財產。

知縣問道:“你說弟弟不是親生的,可有證據?”

王花答道:“道理很簡單,我父親生王小寶的時候,已65歲了,根本不可能生育。”

知縣想了想說:“單憑年齡,不足以證明王小寶不是你父親親生的。”

王花又說道:“俗話說骨肉相連,那就滴血認親,挖出我父親的屍骨,將小寶的血滴進父親的屍骨,如果能滲進去,證明他是親生的,如果不能滲進去,他就是野種。”

知縣猶豫了一下,說道:“開棺驗屍非同小可,如果王小寶確是你父親所生,你要擔當誣告罪和辱屍罪,你可願意?”王花毫不猶豫答應了,並當場簽字畫押。

在知縣的主持下,將王寶貴的棺材打開了,並進行了滴血認親,可滴來滴去,王小寶的血都不能滲進屍骨,知縣大怒,立即下令將張氏打入大牢,張氏連呼冤枉,並在獄中絕食抗爭。

民間故事:六十五歲老爹,一歲的兒

這夜,知縣做了一個夢:他夢見一個老人走進來對他說:“請大老爺明鑑,我是王寶貴,生女不孝呀,我入土未安呀!我的屍骨在下葬前天晚上,已被不孝的女兒和女婿偷偷換掉了,所以現在棺木中的屍骨不是我的。”知縣一驚,醒了,夢中的情景歷歷在目,他翻來覆去睡不著,忽然他眼前一亮,心生一計。

第二天,知縣派人叫來王花,對她說:“你說你弟弟不是親生的,那麼你能證明自己是你父親親生的嗎?”

王花理直氣壯的地說:“我當然是父親親生的,這還有假?”

知縣說道:“那也未必,空說無憑,為了證明你的說法,你也得滴血認親。”王花一聽這話,立即臉色大變,驚慌失措。滴血的結果,王花的血也不能滲入父親的屍骨。

知縣又派衙役押來王花的丈夫,在大刑面前,二人只好說出了實情:原來女兒女婿對王家財產早就垂涎已久,不料父親納了個妾,在65歲上竟生了個兒子,眼看到手的鴨子要飛,於是女婿在下葬的前天晚上,偷偷找來一具無名屍體替換了王寶貴的屍體,並把王寶貴的屍體找了個地方偷偷埋了。半年後,他們估計屍體已經腐爛只剩下屍骨,才讓王花來縣衙擊鼓喊冤。他們本以為此事做得天衣無縫,卻不料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民間故事:六十五歲老爹,一歲的兒

王花夫妻二人因為偷屍罪和誣告罪被罰銀一百兩,並判監禁三年。張氏無罪釋放,按照女婿所招供的地址,找回王寶貴的屍骨,重新進行了安葬。並繼承了王寶貴的全部家產,過上了安定的生活。(故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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