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4 「經典故事」孫知縣斷奪妻案

清朝嘉慶年間某天,合肥縣衙的公案前跪著一位體態豐盈、秀色可餐的姑娘,她身後是三個男人,左側是一個青年人,英武彪悍,神采奕奕;中間是一個身材臃腫的中年商人,看上去富有經驗;右邊是一個矮小的乾瘦青年,是個小財主,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知縣,看上去小心謹慎。一旁跪著一箇中年婦女,是姑娘的母親。

事情是這樣的:縣民劉某與武官陳某是好朋友,劉某有一個女兒叫小嬌。陳某有一個兒子叫大通,兩人便為兒女定下了娃娃親。幾年後,陳武官攜帶家眷返回原籍,從此中斷音訊,劉某不久病死。劉小嬌長到18歲,母親覺得不能再等,就把她許配給了一個商人。那商人送來聘禮後外出經商,一去兩年不回。小嬌的母親就把女兒另許給了同鄉的一個小財主。就在小財主迎娶的日期將近時,商人回來了,派人前去商定結婚的日期。恰巧這時武官的兒子陳大通也備了迎親禮品前來。於是三家為了劉小嬌打起官司。這可難為了孫知縣,他琢磨來琢磨去,一時間難下判決,只得宣佈退堂,第二天升堂再審。

第二天,孫知縣對姑娘說:“你不能同時嫁三個男人,而你母親又確實都接受了他們三個的聘禮,本官又不能隨便偏袒哪一個,看來,這三個人中間,只能由你自己選擇了。”孫知縣催了她幾次,她都不回答。孫知縣問她要怎麼辦。一個姑娘家哪能自己選婿,不是被人笑話嗎?即使別人不笑話她,另外兩個男人能放過她嗎?她左右為難,又羞又恨,說了句絕話:“我情願死!”孫知縣對一個差役耳語了幾句,回頭又對姑娘說:“看來也只有你死了,才能平息這場官司。好!拿毒酒來!”

一會兒,差役果真拿來一壺毒酒,小嬌含淚一飲而盡,不久就在地上滾了幾滾,直挺挺地躺在公案前了。

接著,孫知縣對那小財主說:“你把屍體領回去吧。”小財主說:“我的轎子怎麼能抬一個死人呢?既然她以前有未婚夫,我就應該讓給他。”商人撇了撇嘴,也說不想要死人。只有陳大通含著淚道:“小生遵照先父的安排,決定娶小嬌為妻,她死了,我也不能背棄夫妻的情義,願意領回好好埋葬她。”

陳大通把小嬌揹回他住的地方,當晚小嬌居然甦醒過來。原來孫知縣讓她喝的不是毒酒,而是麻醉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