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3 稅務部門要查“陰陽合同” 崔永元:一查一個準兒

稅務部門要查“陰陽合同” 崔永元:一查一個準兒

中新經緯客戶端6月3日電 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3日表示,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強調,將在已經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高風險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分析,加大徵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江蘇省地方稅務局3日隨後發佈消息稱,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對網上反映的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江蘇省地稅局已組織主管稅務機關等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此外,據“法制江蘇”微信號3日早些時期消息,由於范冰冰工作室在無錫,無錫市濱湖區地稅局已經介入調查取證,相關情況有待後續由稅務機關權威發佈。

對此,崔永元3日對《成都商報》表示,“這是個好事!”並表示自己已經從網絡知曉了此事,不過在他看來,無錫當地稅務部門如果真要調查此事,首先應該給自己聯繫核實,“我現在不能給你說,但如果聯繫我的話,我告訴他們怎麼查,這一查一個準兒。”

對於自己爆料後的人身安全,崔永元笑言,已經在網絡收到威脅的信息,不過這一切與此前攻擊轉基因時收到的威脅少了很多。

5月28日,崔永元通過微博發佈了幾張演藝合同圖片,截圖雖抹去了部分信息,卻明確有“按照合同規定安排范冰冰於本合同約定聘用期內參加本片演出工作”、“片酬1000萬”等表述,並配文稱“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爛”。

5月29日中午,崔永元再次發微博稱,1000萬隻是一部分,范冰冰採用“大小”合同,另行約定片酬5000萬元,兩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萬元,而實際上范冰冰只在片場演出4天。

同日(5月29日),范冰冰工作室發佈了一則“嚴正聲明”,稱崔永元侵犯合法權益,散佈謠言,構成誹謗。范冰冰工作室稱,公開發布洩密合同並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為,既破壞了商業原則,又涉嫌侵犯合法權益,並稱相關網絡用戶及媒體未經核實散佈謠言的行為已經構成誹謗。

對此,崔永元迅速回應稱沒有保護合同秘密義務,范冰冰是公眾人物,如不服,可以“出來走兩步”,對公眾“實話實說”。

2日,崔永元通過微博再度發文:我家鏟屎官說,這就是大小合同。小的是演出200萬,大的是策劃監製748萬加90萬,再拿一麻袋現金。這還不算一線的。我家鏟屎官說,好像有個法律管這事兒。老有人通知我家鏟屎官小心安全,我也得躲好。

接二連三的在網絡爆料,接下來還有什麼“大招”?崔永元則表示,一切看心情,如果對方有什麼反應和舉動,自己一定奉陪。(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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