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揚州這些人租房有補貼,每年可領這麼多“安家費”!你符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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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這些人租房有補貼,每年可領這麼多“安家費”!你符合嗎?

5月24日下午,揚州召開“雙創”租房補貼政策發佈會暨住房租賃服務平臺建設推進會。

揚州這些人租房有補貼,每年可領這麼多“安家費”!你符合嗎?

為貫徹落實揚州市委、市政府印發的《揚州市推進小微企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工作若干政策意見》(揚辦發〔2016〕47號)文件精神,規範“雙創”人員住房租賃補貼資金管理,明確補貼對象、條件、標準,規範申請、審核、發放工作,保障“雙創”人員住房租賃補貼工作順利實施,制訂本辦法。

1、補貼對象與條件

(一)補貼對象

1)揚州市區(不含江都區,高郵,儀徵,寶應下同)入駐雙創示範點的企業員工(以下簡稱為申請人)。

2)提供租賃業務的租賃機構以及將已建未售(2年以上)房源轉為對外租賃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為租賃業)。

(二)補貼條件

1)申請人需具備以下條件:

(1)年收入達到補貼標準規定要求;

(2)在本市連續6個月以上社保繳費和納稅記錄;

(3)在揚州市區範圍內無房產;

(4)企業員工須與雙創示範點企業建立勞動關係並與之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或人員聘用協議書。

2)租賃企業需具備以下條件:

(1)提供住房租賃的房屋具有相關房產證明;

(2)租賃房屋的對象為“雙創”人員;

(3)租賃業務在“雙創”住房租賃平臺運營。

3)住房租賃補貼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不得重複享受。

2、補貼申請

1)住房租賃補貼申請實行線下審核和網上申報相結合的方式。申請人通過所在企業、企業所在雙創示範點、雙創示範點所在地主管部門線下審核後,登錄揚州市“雙創”人員住房租賃網上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申報。(登陸網址:http://yzlczl.yzfdc.cn/)

2)申請人申報補貼應提供的材料:

(1)“雙創”人員住房租賃補貼申請表一份(須經申請人所在企業、企業所在雙創示範點、雙創示範點所在地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2)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3)由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無房證明原件一份;

(4)開通網銀或手機銀行的銀行借記卡複印件一份;

(5)企業員工須提供與企業簽訂一年(含)以上的勞動合同或人員聘用協議書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6)在本市連續6個月以上社保繳費證明和個人所得稅證明(加蓋公章原件一份);

(7)所在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一份。

3)租賃企業申報補貼應提供材料:

(1)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複印件一份;

(2)租賃期間房屋租賃合同原件一份(需在租賃平臺上成功備案);

(3)租賃機構提供租賃房屋的房產證明,其中已辦理產權登記的提供房產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明覆印件一份,未辦理產權登記的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複印件一份;

(4)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房產證明或增量房屋確權證明覆印件一份;

(5)企業銀行賬號和開戶行。

4)住房租賃補貼申請審核通過的即按月補助。

3、受理與審核

1)初審。雙創企業對申請人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蓋章確認後遞交企業所在雙創示範點審核蓋章。

2)複審。雙創企業將雙創示範點審核通過的材料報雙創示範點所在地主管部門審核,符合條件的,蓋章確認後由企業收回申請人材料。

3)網上申報。雙創企業將通過審核的申請人材料原件交由市房管部門存檔,同時告知申請人進行網上申報。申請人在揚州市“雙創”住房租賃服務平臺填報申請信息。市房管部門對申請人的申報信息內容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按補貼標準核定補貼金額。

4)公示。市房管部門應定期在平臺上對補貼情況進行公示。

4、補貼標準與發放

1)補貼標準

(1)申請人:年收入7萬(含)至12萬元的人員,補貼200元/月;年收入12萬元以上(含)的人員,補貼400元/月。

(2)租賃企業:按其實際租賃給“雙創”人員的房屋套數給予每套1200元/年的資金補貼。

2)補貼發放

(1)申請人在每月15日之前將當月所需自付租金(月租金扣除補貼部分)存入綁定的銀行卡賬戶內(銀行卡需開通網銀或手機銀行)。

(2)平臺將申請人自付租金劃撥至平臺賬戶,待財政補貼資金撥付到位後將申請人當月全部房租和對租賃企業的補貼一次性支付給租賃企業。

(3)申請人應及時將當月所需自付租金存入綁定的銀行卡賬戶內。若因賬戶餘額不足導致平臺劃扣失敗,則當月補貼不再享受,且當月租金和對租賃企業補貼都由申請人承擔。

5、相關注意事項

1)申請人信息發生變化的,應及時通過原申報系統變更相關信息:

(1)申請人創業、就業單位發生變化的,由市房管部門重新審核認定;

(2)申請人收入發生變化的,按政策進行動態調整;

(3)新籤住房租賃合同的;

(4)住房租賃合同或租金支付期滿,續簽租賃合同的。

2)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補貼:

(1)申請人與“雙創”企業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的;

(2)租房合同終止,不再租賃房屋的;

(3)在社保或稅務部門查無繳費或納稅記錄的。

3)其他輔助說明

(1)申請人須提供不動產登記局出具的無房證明(已婚的,夫妻雙方均需提供);所租住的房屋必須是真實合法的,房源提供者須提供不動產登記局出具的有房證明。

(2)平臺根據文件相關內容在每月固定的時間節點進行代扣和代發,既成事實的租賃行為雙方須自行溝通並協調好,保證租金和補貼的順利發放,如因雙方未協商好而產生交易矛盾,與平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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