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查辦的價格違法典型案件的通報(第二批)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查辦的價格違法典型案件的通報(第二批)

通訊員 方方 記者 施琛耀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堅決維護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秩序的工作要求,省市場監管局指導並督促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口罩、消毒殺菌用品等防疫用品及糧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監管,迅速查辦了一批哄抬價格、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等價格違法案件,及時公佈了第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震攝了相關違法行為,有力維護了市場價格秩序。

現公開曝光我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查辦的第二批價格違法典型案例,希望廣大經營者自覺遵守價格法律法規,維護價格秩序,切實承擔社會責任,做到明碼標價、誠信經營。歡迎廣大群眾積極監督,發現串通漲價、哄抬價格、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等價格違法行為的,及時通過12315舉報。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查办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第二批)

案例一

1月27日,揚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揚州市邗江區萬寧大藥房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當事人自2020年1月21日起銷售的霍尼韋爾H910VPlus系列耳帶式摺疊口罩未標價;銷售的醫用隔離面罩(貝德氏,規格YT-529),進貨價格為17.55元/只,售價為49元/只。

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價格違法行為。對此,揚州市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二

1月28日,鹽城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鹽城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當事人從1月28日上午起在進貨價格不變的情況下,將精選大白菜的銷售價格從2.5元/斤上調至4.3元/斤,提價幅度達72%。

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對此,鹽城市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三

1月27日,鎮江市京口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江蘇海王星辰健康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香山華庭店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當事人銷售的“伊藤良品”防霾口罩(YT-358)標籤價為49元/只,進價為26.95元/只。

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對此,鎮江市京口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四

1月28日,泰州市高港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國務院“互聯網+督查”投訴線索,對泰州普安大藥房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百壽堂店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當事人自2020年1月24日起銷售的3M KN90口罩,進貨價格為9.5元/只,售價為25元/只。

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對此,泰州市高港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五

1月28日,宿遷市沭陽縣市場監管局城東分局根據群眾舉報,依法對沭陽恆昌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第二十八藥房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當事人銷售商品未按規定進行明碼標價。

當事人行為構成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價格違法行為。對此,沭陽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並當場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

1月27日,常州市高新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轄區內萬一澤大藥房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以當事人8元/個的價格購進“成人PM2.5閥門口罩”470個,以29.8元/個的價格對外銷售,檢查時口罩已斷貨,店方不能提供相關票據。

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對此,常州市高新區市場監管局擬立案處理。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查办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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