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9 售賣高價“口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面臨百萬罰款和有期徒刑

售賣高價“口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面臨百萬罰款和有期徒刑

口罩成了今年春節最受歡迎的年貨,受春運、疫情的影響,多地口罩出現價格波動,有些尚在接受範圍之內,有些卻漲到“天價”,幾隻口罩賣到上百元。售賣“天價”口罩或者相關醫療器械的行為是否違法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規定

對於違反國家防疫期間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規定,哄抬物價、囤貨居奇、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所得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以非法經營罪從重處罰,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售賣高價“口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面臨百萬罰款和有期徒刑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

第五條

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除前款規定情形外,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規定第四條的規定處罰。 行業協會或者其他單位組織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對經營者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對行業協會或者其他單位,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撤銷登記、吊銷執照。

售賣高價“口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面臨百萬罰款和有期徒刑

提醒那些想趁機撈一筆的商販,不要以為哄抬物價、囤貨居奇是件小事,在抗擊疫情事情,擾亂市場秩序必將受到法律制裁!

提醒消費者,購買口罩時,請保留相關票據。如果買到高價口罩,請大家撥打12315熱線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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