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貴州某區公安局法制大隊副大隊長因對刑事案件立而不查,久拖不決受處分

貴州省六盤水市六枝特區公安局法制大隊副大隊長楊銷立案不偵問題。

2014年1月,巖腳派出所處置田某松被胡某超、陳某洪等人傷害案(池忠能、代順海、陳江福惡勢力犯罪集團違法犯罪事實中的其他犯罪事實),楊銷作為主辦人並將該案受理為行政案件。同年3月,田某松傷情鑑定結果為人體輕傷二級,該案轉立刑事案件由楊銷繼續主辦,轉立刑事案件後,楊銷未按刑事案件相關程序規定全面開展調查取證,也未對調查發現的其他問題線索開展核查,導致該案立而不查,久拖不決。2019年11月,楊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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