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法院審結一起失火案,被告人王某為種菜,攜帶工具到荒田內鋤草,後未經審批擅自燒雜草,不慎跑火,引發“隔口”等3處山場森林火災,經鑑定,火災的過火有林地面積為330.11畝,造成林木經濟損失313396.6元,其行為已構成失火罪。王某犯罪後自首、積極參與撲火取得被害單位諒解,可以減輕、酌情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2年9個月,緩刑3年,公益植樹7.7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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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9 07:32:09 大三明
尤溪法院審結一起失火案,被告人王某為種菜,攜帶工具到荒田內鋤草,後未經審批擅自燒雜草,不慎跑火,引發“隔口”等3處山場森林火災,經鑑定,火災的過火有林地面積為330.11畝,造成林木經濟損失313396.6元,其行為已構成失火罪。王某犯罪後自首、積極參與撲火取得被害單位諒解,可以減輕、酌情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2年9個月,緩刑3年,公益植樹7.7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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