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晚,鉅鹿縣公安交警大隊外勤中隊民警在城區清華園路口設卡開展酒駕整治專項行動時,一輛白色小轎車在距離檢查點30米處突然靠邊停車,司機直接棄車逃跑,被前方的執勤民警捉個正著。
當民警對這名司機進行檢查時,該男子倚靠車門,喘著粗氣。數分鐘後,經過民警的耐心勸說,這名司機終於完成了檢查。經過呼氣式酒精檢測,該駕駛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47.4毫克,屬於飲酒後駕駛行為。
民警當場對其做出了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不僅如此,通過警務終端查詢得知該男子的準駕車型為A2,他還將面臨著駕駛證降級的處罰。
最後,當民警問其為什麼要棄車逃跑時,這名男子說:“我就喝了一兩白酒,原來也經常想萬一哪天交警查到我的時候,我就把車往路邊一扔就跑,交警就逮不著我了。”不成想,想好的“對策”失靈了。
(燕都融媒體記者張會武 通訊員黃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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